察右前旗建立农企利益联结机制

13.01.2016  18:31
  近年来,察右前旗在产业化发展过程中,通过不断的探索,将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单一的供收合同关系,发展到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了农牧民参与市场经济的能力,加快了全旗现代化农牧业发展进程。

  订单合同模式。围绕发展“订单农业”,在农牧业生产之前,由农牧民与龙头企业或中介组织(合作社)订立的购销合同,双方约定交售农畜产品的品质、数量、时限、收购价格以及龙头企业承诺的对农牧户服务内容等事项,农牧民根据合同组织生产,企业或中介组织(合作社)按合同要求收购农畜产品,通过产销有效对接,促进农牧民与企业互利共赢。

  股份合作模式。农牧民以土地、草场为主的资产要素入股龙头企业,参与、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龙头企业以资金、技术等要素入股合作社,采取按股分红和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牧民分享利润。龙头企业和农牧民通过入股进行利益联结,通过股份合作方式建立农企利益共同体。

  合作服务模式。龙头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自建原料生产基地或牵头自建合作社,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广大农牧户加入,积极向其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龙头企业负责为农牧户提供种(苗)、饲料、防疫、养殖技术、资金扶持、统一收购等服务。农牧户负责向龙头企业提供优质农畜产品,保证其质量,达到了双赢。(特约记者李瑛)

[责任编辑 李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