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十二五”期间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06.04.2016  10:27

林业厅政府网4月6日讯  十二五”期间是乌兰察布市林业生态建设快速健康发展的时期,全党动员,全民动手搞造林绿化。全市以打造“两个屏障”为目标,紧紧依托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确立以自然修复为主、生态恢复与建设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之路,造林绿化取得了显著成绩。

2011年—2015年,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工程710.64万亩,占自治区完成任务的13.12%,其中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428.7万亩,天然林保护31.44万亩,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231.6万亩,完成国家造林补贴项目18.9万亩;完成地方重点区域绿化116.3万亩,其中完成通道绿化40.09万亩(累计绿化2566.3公里),城镇绿化32.96万亩,村屯绿化4.95万亩,厂矿园区绿化4.42万亩,全民义务植树33.88万亩。

全市林地总面积和森林蓄积实现了持续“双增长”,风蚀沙化程度趋于减缓,沙尘暴强度减弱、次数减少,生态环境呈现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局面,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通过森林文化、园林文化等生态文化载体建设,发展生态旅游,开展生态文化公益活动,为人们提供了丰富多样的生态旅游文化服务。

主要经验及做法:

——改革创新是动力。2009年全市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截止到2015年,已完成集体林确权到户2934万亩,林地面积3562万亩,林权到户调动了林农造林、保护积极性。在完成主体改革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林权流转、林权抵押、森林保险等各项配套改革,使林业生产由政府单一投资开始向政府与社会投资并进转变。同时全市在造林绿化方面采取了很多新机制、新办法,为造林绿化增添了活力。一是在工作机制上,建立了行政技术双承包联系基层工作制度,落实了领导责任、科技人员责任、工作责任和质量责任。市林业局对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和地方重点区域绿化每年开展两次重点巡回观摩检查,包旗县科室站队春、雨、秋三季深入造林现场开展技术指导,促进任务的完成和质量的提高。二是在组织机制上,大力推行专业队、专业公司造林,严格实行合同制、招标制、监理制和验收报账制管理,按比例分三年兑付工程建设资金,既保证了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在造林机制上,探索试行了“以工补绿”、“以矿补林”、“以地换绿”、“项目购绿”、“税惠促绿”、“落实产权护绿”、“整合项目助绿”、“物业护绿”等多种体制机制创新造林模式,激活了生态建设主体的积极性。

——科技应用是保障。大力开展林种、树种结构调整,积极探索不同立地条件下多种造林模式,特别是加强了经济林栽培技术研究。加强市、县、乡三级林业科技人员和农牧民群众抗旱造林技术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造林技能。坚持适地适树原则,合理确定治理模式,严把规划设计关、苗木关、栽植关、验收关、管护关,做到了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施工。在造林过程中,大力推广应用座水栽植、树盘覆膜、大苗全株浸泡、小苗蘸泥浆、针叶树容器苗造林,应用生根粉、保水剂、稀土抗旱剂、树体营养液、喷洒抑制蒸腾剂等系列抗旱造林技术。

——项目建设是载体。“十二五”期间,全市在积极完成好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保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等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的同时,将地方重点区域绿化与重点工程一体化建设,以城镇、村屯、厂矿园区、学校为点,以公路为线,以重点工程为面,点、线、面相结合,在公路两侧、城镇周边、村屯前后、校园内外,实行成行成带大规模造林,标准化建设。“十二五”期间是造林绿化历史上投入力度最大的五年,全市共投入绿化资金189亿元,其中国家投入39亿元,地方投入150亿元。2012年、2013年、2014年是地方绿化连续投入的三个高峰年,2012年投入67.4亿元,2013年投入34.4亿元,2014年投入20亿元。

——资源保护是基础。切实加强了征占用林地管理,市政府专门印发了《乌兰察布市征用占用林地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了审批管理,开展专项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工作,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坚定不移地抓了禁牧工作,全市调剂专项编制,成立了市、县、乡三级禁牧工作办公室、落实了机构、人员和经费,禁牧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轨道。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力度,强化防火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通信平台,全方位开展防火宣传,严格落实“分片包干、网格化覆盖”工作责任制,有效地防范了火灾的发生。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控的监测预报、检疫、防治工作,特别对国家一级害虫美国白蛾进行严格防控,有效防控了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全市启动了森林保险工作,保护了森林资源,降低了林业生产风险。加强了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区建设,全市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区10处,其中国家级1处,自治区级3处,盟市级6处;国家森林公园2处,拟建国家级湿地公园2处,总保护面积58.7万亩。

——领导重视是关键。“十二五”期间,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纳入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中。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生态建设非常重视,提出“8337”发展思路,打造祖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工作的意见》,推动各盟市加强造林绿化的工作力度,把发展林业放在生态建设的首要位置,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位置,放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位置。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乌兰察布市生态建设实施方案》、《乌兰察布市阴山北麓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方案》等一系列生态建设和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将各项生态建设指标列入旗县年度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层层签订了责任状,严格落实责任,造林绿化步伐明显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