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通关式”办案:群众得红利民警尝甜头

18.08.2015  12:34

  原标题: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通关式”办案——群众得红利民警尝甜头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以执法规范化为抓手,在新建办案中心的基础上,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通关式”执法办案模式。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副局长、集宁区公安局局长杲凤存说:“民有所需,我有所应,通过打造‘通关式’的执法办案模式,既保护了群众和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又让民警尝到了方便、安全、快捷的甜头。”

   一收一放

  提效又增力

  2012年,集宁区公安局调研发现,在案件受理过程中,由于民警个人能力不同,办案进度、质量、效率大相径庭。而且各个派出所办公面积小,人员少,达不到相关规定要求的办公条件,民警存在执法不规范、办案不严谨的情况,如在法定场所外询问等问题,甚至引发当事人投诉。为改变这种状况,2013年,集宁区公安局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改建了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办案中心,集中办理所有治安、刑事案件。新改建的办案中心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设置,在接待区分别设置了值班长岗及刑侦、治安、经侦、禁毒接警岗。

  同时,集宁区公安局抽调人员组成70人的治安行动大队,专门侦办侵财、侵权类治安案件。法制、禁毒、经侦、反恐行动大队也都集中到办案中心开展工作,形成了案件的集中统一受理。此外,将信息采集、看管、办理等公式化、程序化、制度化,大大提高了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

  在分流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同时,集宁区公安局将11个派出所的警力释放出来,集中力量开展“一片、一警、一室、一区、一会、一点、一微博”的“七个一”工程。每1000户为一个管片,每一个管片设一名户籍民警,每一个管片建一个警务室;每3个管片联成一个警务区,每一个社区成立一个调解委员会,每一个管片建多个警民和谐联系点;每一名户籍民警开通一个微博,让警务微博成为警民互动的桥梁。

  办案中心“一收”,“七个一”工程“一放”,极大地激发了队伍的战斗力,提升了公安机关工作实效。

   由杂变专

  执法质量上保险

  2015年1月,办案中心投入使用后,集宁区公安局制作了《办案中心工作流程图》,明确每一项办案内容“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案件到了办案中心,由相关警种受理——是谁的案子谁拿走,该调解的调解,该受理的受理,该立案的带到办案区;当日大厅值班长负责协调,值班长由各警种领导轮流担任。

  按照流程,犯罪嫌疑人被带入办案区后,首先进入人身检查室,由办案民警对其人身及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然后,在民警值班室对进入办案区的民警、嫌疑人进行登记,在信息采集室对嫌疑人进行信息采集,再根据办案需要进入相应的功能室。其中任何一关存在问题,下一道关口的大门就不会打开。这一过程实现了音频视频同步,有效杜绝了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问题。

  这种“通关式”的办案模式,保障了民警执法办案的每一步都“阳光运行”,大大提升了民警规范、文明执法的“保险系数”。与之相配套的还有治安巡回法庭与治安案件办理中心。集宁区公安局协调当地法院将调解和裁定程序前置,使公安机关治安案件办理中的民事调解,在不能奏效的情况下,让百姓身边就有法庭,治安巡回法庭可以直接受理、调解或开庭,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对执法办案中心的成立,新型警务模式的转变,民警们感受最深的是执法比过去更专业、更规范了。法制大队大队长崔志勇说,以前在派出所处理案件,就像乡村赤脚医生看病,对法律法规的运用往往吃不准。现在来办案中心,就像挂专家号,遇见疑难案件,有时还会请多部门一起会商,像专家集体会诊一样,案件办起来更规范、更准确。

  民警“由杂变专”的变化直接体现在办案质量上,人情案、关系案明显减少,办案质量明显提高,治安案件明显减少。

   从粗到细

  队伍管理有规范

  8月12日,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办案中心接警大厅,因债务问题前来报警的王某经大厅值班人员协调后,被移交到办案区的经侦大队民警李洪波处。李洪波一边听办案人陈述,一边详细记录,并反复询问细节。案件记录完成后,李洪波电话通知案件当事人,进入调解程序。这是当日办案中心移交给他的第8位报警人。

  李洪波说,在办案中心处理案件,除了专业,还要精细,从案卷记录到案结事了,每一项都涉及他的个人考核。

  为提高民警办案的主动性,加强规范性管理,集宁区公安局参照企业化的管理方式,实行“双百目标考核”的细化考核模式: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各100分,以分值来衡量民警的工作状态和业绩,涉及迟到、工作绩效等诸多条款,根据不同警种分门别类,使评优、授奖、创优等与分值关联,约束每名民警的言行举止,实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

  在集宁区公安局政工办考核室,主任杜月旺正在电脑前逐一核对今年7月每位民警的绩效分数。其中一位分数很高,“他这个月案卷整洁规范,办案没有复议和投诉等,也没有迟到早退现象。”杜月旺说。

  从前的粗放式管理,现在的精细化管理,最明显的变化是:队伍“庸懒散”的作风没了,取而代之的是“比学赶帮超”的劲头足了。

  “依托警务改革,用制度管理队伍,用标准建设队伍,才能逐步实现队伍管理正规化。”集宁区公安局政委王立新如是说。(唐建权 孟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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