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科右前旗乌兰浩特工商行政管理所开展对商品包装、广告、商标等社会用字专项检查活动

14.05.2015  18:02
  兴安盟科右前旗乌兰浩特工商行政管理所开展对商品包装、广告、商标等社会用字专项检查活动

      为做好户外广告(招牌)用语用字规范工作,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组对科右前旗用语用字规范工作的验收检查,净化科右前旗社会用字环境,近日,科右前旗乌兰浩特工商行政管理所在辖区内开展了户外广告(招牌)用语用字规范专项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此次整治活动以科尔沁镇、居力很镇以及乡镇所在地的主要街道的户外广告、店面招牌及单位牌匾中的不规范用字用语为重点。在检查活动中,本着以人为本,防治结合的原则,为从源头上杜绝商店招牌、广告内容使用不规范汉字,将普法融入到执法中,一方面对从事广告、牌匾制作的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宣讲、宣传;其次还对店面的广告、招牌及单位牌匾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中重点看广告、店名招牌及单位牌匾中是否不规范使用汉字;与此同时,乌兰浩特工商行政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商品包装、广告、商标等社会用字进行清理整治,主要检查主要街道沿街经营户门头广告,车站等公共场所各种广告牌、灯箱、电子显示屏等户外广告用语用字是否规范;辖区各类商品包装是否符合商标管理法规的规定,做到用语规范;商标使用过程中,是否完全与注册证上的标识一致。
      检查期间,乌兰浩特工商行政管理所共出动执法车辆8台次,执法人员32人次,检查广告经营单位26家、灯箱牌匾等制做经营者5家,商户近230余户。检查中凡发现使用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的单位、商家,责令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的情况要限期改正,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
      通过开展上述工作,加强了户外广告用语用字规范的宣传发动工作,取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推进了户外广告用语用字规范工作的全面开展。



内蒙古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晨报融媒记者 王晓玲   本报Nmgcb.Com.Cn
内蒙古公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
       晨报融媒记者 温晔峰   本报Nmgc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