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将从五个方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21.01.2016  19:32

   本网讯(记者 赵静) 1月21日,记者从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2016年内蒙古将通过五项重点工作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这五项重点工作分别是:以登记注册的便利化为目标,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以市场主体信息公示为基础,切实抓好事中事后监管;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带动,着力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以发挥消费基础作用为统揽,高度重视消费维权工作;以部门基本职能职责为切入,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方面要巩固提高注册资本登记制度;“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的改革成果。另一方面要推进名称核准制度改革、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市场主体简易退出改革。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公示系统建设、信息公示工作、公示信息抽查、信用监管工作、部门联动监管。在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中,将强化专项整治、竞争执法、网络监管、商标监管、广告监管。重视消费维权,将健全消费维权机制制度、加大消费维权执法力度、完善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加强消费维权宣传教育。

  同时,内蒙古工商系统从今年3月开始,将陆续开展竞争执法“两反”、农资监管“红盾护农”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使其成为市场监管执法的有力抓手。

[责任编辑 李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