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森林公安局将民警“工作日志”列入年底工作考核范围

26.09.2016  10:34

林业厅政府网9月26日讯  为加强全体森林公安民警的工作效率、调动工作积极性,9月19日,乌海市森林公安局在例行会议上将书写警综平台“工作日志”列入年底工作考核范围。

在会议上,着重强调了书写工作日志的几个优点:

1、能够从重复性工作中找到一般规律,有利于形成有效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 能够充分发挥民警主观能动性;

3、 在写日志的过程中,可以要求民警对单位以及自己的工作岗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当然,这需要局领导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而且对提出的问题能够给予答复;

4、 写工作日志能够对民警的工作形成一定的监督,作为绩效考核的标准。

通过这次会议,全体民警都深刻了解了工作日志实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于工作和自身都有深远意义的重要影响,对民警的日常工作管理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