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现场会在准格尔旗召开

13.07.2015  15:26

 

现场参观

 

 

现场会

 

 

于长剑副厅长讲话

 

 

会场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在全区范围内推广改革示范县有益的经验做法,督促各盟市加快改革步伐,7月6日,自治区水利厅在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召开全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现场会。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于长剑,自治区水文总局局长、水利厅改革办主任生效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实地参观了准格尔旗速机沟沟口水保骨干坝工程、沙圪堵镇纳林村、福路村饮水安全工程及葫芦头水库等工程管护现场,并在准格尔旗召开会议,听取通辽市、包头市、扎鲁特旗、准格尔旗等改革成果突出地区的典型发言,交流了改革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提出了改革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全区各地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开展摸底调研、出台实施方案、启动试点工作,改革在全区范围内逐步开展。目前,2个国家级改革示范县和12个自治区级改革示范县改革任务已初步完成,涉及到改革的小型水利工程已全部明晰了工程产权,落实了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经费,据初步统计,试点旗县涉及小型水利工程约8.2万处,此次改革共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所有者颁发产权证书约1.1万册。试点改革任务的完成,为全面开展自治区范围内的改革工作探索了路径、积累了经验做法,发挥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的示范效果。各盟市根据试点改革经验,正在积极有序的推进改革,全区已有8个盟市正式出台了改革实施方案。 会议将改革示范县的工作启示及下一步工作重点归纳为“四个三”。一是严格把握产权界定、产权明晰、产权发证三个关键环节;二是狠抓落实工程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三项重点任务;三是着手建立管护模式、政策制定、制度完善三个方面长效机制;四是重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三个层面推动。 会议强调,各盟市、旗县要坚持政府主导、瞄准改革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加快改革进度,严守时间节点,全力推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水利厅农牧处主办此次会议。各盟市、改革示范县水务(水利)局分管局长及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主管科室负责人及水利厅改革办、办公室、农牧处、计财处、建管处、水保处和自治区防办负责人参加会议。 (贾燕茹供稿∥李建国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