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长剑副厅长调研推进准格尔旗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26.01.2015 17:54
本文来源: 水利厅
座谈会场
2015年1月25日,受戈锋厅长委托,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于长剑带队赴准格尔旗调研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调研组与鄂尔多斯市水务局、水保局,准格尔旗政府、水务局及水保局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厅办公室、农牧处负责人陪同调研。 在听取准格尔旗水务局关于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情况汇报后,于长剑副厅长充分肯定了准格尔旗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的成绩。他指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重要改革任务,也是2014年度水利厅牵头完成的一项重点改革任务,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推进改革。小型水利工程规模小、数量多、覆盖面广,改革时限长、任务重,推进难度大,改革任务主要在基层,旗县是落实主体。准格尔旗作为自治区级改革示范县,旗委、政府和当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创新举措,改革推进力度大,亮点突出,成效明显,在全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中走在了前列。 一是 摸清家底,登记造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落实“两清查、两核实”的要求,对全旗1085处小型水利工程全部登记造册,建立了电子档案,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 明晰产权,确权发证。牢牢把握改革的核心内容,按照工程的功能和属性,分类界定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除1项工程因未竣工验收未发证外,其余1084处小型水利工程全部颁发了产权证书。 三是 理清账目,测算经费。测算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年度维修养护补助经费890万元,旗政府原则同意每年从旗财政支出。 于长剑副厅长强调,资金问题是当前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当地要理清思路,牢牢把握地方财政为主、国家补贴为辅、群众自筹相补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工程管护经费,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稳定的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地方要在政策制定上实现突破,制定政策统筹各部门水利建设资金计提一定比例用于小型水利工程维修管护;牢牢把握“两手发力”的要求,考虑到水利工程的公益性特点,制定政策明确投资补助、金融支持、价格机制等内容,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建设和管理,逐步推行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要在工程运行管理上实现突破,按照“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的原则,积极探索多种工程管护模式,继续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淤地坝等小型水利工程报废制,逐步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的多种工程管护模式。 于长剑副厅长要求,当地要注重发挥工程效益,加快推进试点改革工作,确保完成改革目标任务。(潘英华)
本文来源: 水利厅
26.01.2015 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