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服务100小时以上文化志愿者可获星级评定

11.10.2017  00:42

  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鼓励和引导全区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推动自治区文化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更好地发挥文化志愿服务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积极作用,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出台管理办法,规定服务时间100小时以上的文化志愿者可获星级评定。

  据悉,文化志愿者是指利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等,自愿、无偿为社会或他人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的团体和个人。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单位是指组织开展文化志愿服务的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单位。

  据了解,文化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后,服务对象或组织者应当以小时为单位,提供文化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证明。志愿服务达100小时以上的为一星志愿者;达300小时以上的为二星志愿者;达600小时以上的为三星志愿者;达1000小时以上的为四星志愿者;达1500小时以上的为五星志愿者。

  事迹突出,贡献较大,社会反响良好的文化志愿者,可获得文化志愿服务杰出贡献奖。(记者 王伟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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