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特尔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

30.09.2015  14:55

巴特尔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

听取中蒙博览会筹备情况汇报 研究深化煤炭资源市场化配置等改革事项

  9月29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中蒙博览会筹备情况的汇报》和《关于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汇报》,研究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煤炭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救助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6——2020年)》《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深化经济、生态和社会事业领域改革进行了部署。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符太增,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白向群、常军政、云光中,自治区政府秘书长邓月楼出席会议。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举办中蒙博览会,是贯彻中蒙两国元首签署的《关于建立和发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具体行动,也是建设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和充满活力的沿边开发开放经济带的重要举措。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蒙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我区在国家向北开放战略中的重要作用,深化与蒙古国的交流合作。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好博览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首届中蒙博览会取得圆满成功。

  进一步深化煤炭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实现煤炭资源公开、公正、公平、合理配置的有效途径。会议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市场化配置煤炭资源的政策措施、准入条件、操作程序,完善并公开煤炭资源配置项目目录,严格实行招拍挂等市场化配置手段,坚决杜绝资源配置中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现象,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社会救助是对特定困难群众提供及时、必要救助的一项保民生、促公平的托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对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让特定困难群体消除后顾之忧、安心创业就业具有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流程,明确社会救助标准,创新社会救助方法,加强社会救助监督,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意见》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快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改进区域环境质量。会议要求,乌海市及周边各盟市要对所辖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联防联控措施。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制定配套措施,强化督促指导。各企业作为污染防治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进一步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国有资本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不断完善,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深层次问题。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6——2020年)》和《内蒙古自治区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记者崔楠)

[责任编辑 李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