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就业、教育一个也不能少 今年内蒙古要做这些民生实事

23.02.2017  09:38

  2月22日上午,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2017年自治区民生领域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自治区厅、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六部门新闻发言人,就扶贫、就业、安居、教育、医疗、社保、救助等百姓关切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扶贫

  实现20万贫困人口脱贫

  自治区政府新闻发言人、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冯任飞介绍,脱贫攻坚是民生工程,自治区将采取超常规举措,精准发力,持续发力,到2019年完成脱贫摘帽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确保不让一个地区、一个贫困人口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掉队。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内蒙古2017年将着力推进“三到村三到户”、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金融扶贫、基础设施扶贫、生态建设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社会保障兜底“十大重点工程”,通过逐级落实扶贫责任和帮扶措施,加强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确保实现20万贫困人口脱贫,区贫旗县和3个国贫旗县全部摘帽。此外,2017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在上年投入38.38亿元的基础上,再增加8亿元,争取中央地方债券12亿元,设立产业扶贫基金,协调金融机构新增扶贫贷款150亿元以上,坚决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

   就业

  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

  “自治区将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大众创新、万众创业,为每个人提供干事创业、实现梦想的机会。今年的目标是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冯任飞说。

  为实现上述目标,内蒙古将持续加大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建设,争取年内培训城乡劳动者26万人以上。鼓励各地推进创业园、创客空间、创业市场等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围绕七大新兴产业推动一批创新平台建设,力争新增国家级(包括国家地方共建)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4家,新增自治区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10家以上。研究出台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保障机制,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通过推进新型城镇化等相关措施,全面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年底实现农牧民转移就业245万人。此外,实现8.6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做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教育

  为14万学生发放助学贷款

  冯任飞说,今年是国家新的学生资助政策实施十周年,自治区将以“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为重点,确保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内蒙古继续实施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孤儿大学生1万元补助政策,将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大学生。进一步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核、发放和贷后管理工作,确保应贷尽贷。预计发放贷款10亿元,惠及学生14万人。

  针对家长普遍关心的学前教育“入园难”和“大班额”问题,内蒙古教育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亚民表示,2017年内蒙古将出台《关于又快又好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启动实施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发挥各级政府的引导作用,着力解决学前教育供需矛盾。2017年,内蒙古各级政府合计计划投入约18亿元,新建、扩建、改建普惠性幼儿园约160所,新增学位约2万个,入园难问题将得到进一步缓解。

   社保

  实现异地就医结算

  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丁飞表示,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启动了异地就医结算工作,依托社会保险自治区数据大集中和社会保障“一卡通”,建立了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信息系统和直接结算平台,目前已经部分实现了区内异地门诊划卡、购药直接结算。

  丁飞说,今后,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完善医保异地就医信息系统,年底前实现区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与国家直接结算平台对接,推进跨省就医直接结算,为参保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更好地满足群众的需要。

  记者了解到,内蒙古今年将落实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和转移接续政策,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取消户籍限制,鼓励进城务工农牧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并继续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标准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参保居民的待遇水平。同时严格落实贫困人口养老、医疗保险政府代缴保费政策,由政府兜住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底线。

   救助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

  “内蒙古民政厅从今年开始,将建立相对统一的家庭贫困状况测评体系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互联机制,将所有符合农村牧区低保条件的农村牧区低保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所有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牧区低保家庭纳入建档立卡范围,根据致贫原因予以精准帮扶,加强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内蒙古民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冯呼和说。

  记者了解到,内蒙古将完善主动发现机制,落实特别救助金制度,做好“救急难”,加大对因病致贫返贫和遭遇临时性生活困难家庭的综合救助力度,确保遭遇急难的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冯呼和表示,对于通过扶贫政策扶持后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家庭继续发放3至6个月的低保金,“扶上马送一程”,确保兜得准、兜得实、兜得牢、脱得稳。

   安居

  棚户区改造22万套

  冯任飞介绍,自治区今年仍将把棚户区改造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按照国家下达的棚改三年计划,内蒙古林区和垦区棚改任务已基本完成,剩下的全部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今年改造任务为22万套。截至目前,已有1.5万套开工建设。

  对此,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李志民表示,为确保22万套棚户区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和各地政府将多措并举筹集资金。并探索构建多元化棚改实施主体,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承接棚改任务,引导房地产国企、央企、大型民营企业等参与棚户区改造,夯实棚改资金保障。

  此外,内蒙古将结合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在“去库存”方面,进一步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总体安排不低于70%,商品住房库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旗县(市、区)全部实行货币化安置,尽快实行“安居梦”。

   医疗

  切实解决“看病难”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尹赤林表示,内蒙古今年将坚持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全面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落实优质资源和医疗重心下沉基层工作机制。同时,加强三级网建设,切实解决“看病难”问题。

  对于如何确保让贫困家庭看得起病?尹赤林表示,内蒙古将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意见》,对建档立卡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实现两降低、两提高政策,即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起付线各降低50%;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和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各提高5%。比如在二级医院的起付线600元,贫困人口降低50%,就是300元以上就可以纳入报销范围;在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1000元,贫困人口500元以上就可以纳入报销范围;贫困人口本年度再次住院的,无论是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均取消起付线。同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和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各提高5%,而且符合政策的贫困人口新农合个人筹资部分由财政补贴。在旗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比如在旗县,住院政策内报销比例为80%,贫困人口可以达到85%,如果花1万元,出院时只需要结算报销后的1500元即可,最大程度地减轻贫困人口负担。(记者张昊文)

[责任编辑 王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