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药监局加大对药品流通重点企业巡查力度 落实集中整治“回头看”任务

27.05.2017  19:10

2017年5月9日至18日,自治区食药局检查组一行三人在完成对阿拉善盟、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呼和浩特市重点企业巡查任务的基础上,对兴安盟、赤峰市两地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进行了督查,并对两地的重点监管企业、特药经营企业、集中整治查处企业进行了巡查,共检查6家药品批发企业、5家零售企业,工作结束时分别听取了兴安盟局、赤峰市局上半年药品流通工作的情况汇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培训不到位、未记录温度湿度调控措施、冷藏运输记录内容不完整、药品未按品种批号集中堆放、零售企业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检查组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同时责成当地盟市局进行督促和查处。

据悉,根据检查组的要求,5月19日,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组织100多名执法人员开始对辖区内300多家药店处方药销售和泰勒宁片(胶囊)滥用情况进行了拉网式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