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司法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27.02.2017  10:06

2月24日,乌兰察布市司法局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7年度局机关、所属各单位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局机关全体干部及局属各单位相关责任人参加会议。会上,局党总支书记分别与所属7个党支部书记签订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责任状;各党组成员分别与各自分管科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责任状。

会议要求,围绕“发挥作用”这一落脚点,大力抓好党支部建设。一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努力巩固扩大学习教育成果。二要开展好“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年”活动,大力营造解放思想的风气、勤于学习的风气、团结共事的风气、遵章守纪的风气、狠抓落实的风气、担当尽责的风气。尤其要让“狠抓落实”和“担当尽责”在广大干警中蔚然成风。三要推进“评星定级”和“四型十好”创建工作。

会议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对全局干部最大的保护,最好的关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锲而不舍地纠正“四风”,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确保干警清正、队伍清廉、执法清明。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廉洁从政。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重要事项报告等制度。进一步深化党务、政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强化对干部的管理监督。注意抓小抓早,抓苗头抓预防,严格执行提醒谈话、问责等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身上出现的问题。

强化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意识,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活动。加大执纪监督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对存在的不依法诚信执业、冷硬横推等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着力解决履职不到位、自由散漫、效率低下等问题。要把反腐倡廉和行业建设纳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戒毒执法执业当中,促进依法、廉洁、规范执业。要认真执行《关于建立乌兰察布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出错可以容忍,懒政非追责不可,要把容错机制配合懒政追责共同实施,才能更好地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会议还对2016年度局机关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