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安排部署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自查工作

19.06.2017  14:42

            6月10日上午,市环保局召开紧急会议,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自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市委政府的要求,制定了《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自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对落实《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以及自然保护区管理、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业园区管理、重点企业监督管理等重点内容进行了全面分解,明确了自查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要求全市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切实承担起所担负的自查工作责任,全面加强督查督导,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自查和自治区大检查取得突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