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阳县司法局与环保局联合成立环境污染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30.09.2016  14:32

为及时化解环境污染争议纠纷,维护环境法治的和谐与社会稳定。近日,固阳县司法局与环保局联合成立了固阳县环境污染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该调解委员会积极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政策,通过化解对矛盾纠纷,积极宣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努力把环境纠纷化解在基层;积极探索社会矛盾,寻求解决社会化问题的新途径,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建立环境纠纷调解委员会,是县司法局认真贯彻人民调解法,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该调解组织的成立,不仅为快速解决环境纠纷提供了一个新途径和新渠道,而且对于化解环保纠纷,防止因环保纠纷而引发的群体上访事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吴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