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118届广交会有关事宜的通知

25.09.2015  15:45

内商服贸字〔2015〕842号


关于组织参加第118届广交会

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参展企业:

按照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业务办公室《关于第118届广交会出口展组展工作的通知》(会业字〔2015〕24号)要求,现将我区交易团组团参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团  长:王文杰  商务厅副厅长

副团长:赵    锐  商务厅 服务贸易 处处长 

秘书长:齐  炜  商务厅服务贸易处副调研员

二、时间和地点

第118届广交会分三期在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举办,各展期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期:10月15日-19日;

第二期:10月23日-27日;

第三期:10月31日-11月4日;

换展期:10月20日-22日和10月28日-30日;

展期对外洽谈时间:每日9:30-18:00。

三、参展总体要求

请各参展企业高度重视,珍惜“广交会”机遇,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认真选派参展人员,精心组织参展商品,努力做好本届参展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广交会网络管理与服务系统及自治区商务厅网站相关信息发布,按时完成筹展参展工作。

第118届“广交会内蒙古 交易团按照大会的要求,将进一步加强展位管理,凡是违规使用展位、涉嫌 知识产权 侵权行为被广交会通报、电脑记录备案的参展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取消广交会参展资格,并全区进行通报。为进一步严格展位管理,内蒙古交易团继续对全区参展企业参展表现实行台帐记录,凡违反规定但又不够处罚条件的企业,进行负分积累,作为下一届申请展位加减计分条件之一。

四、展区布局

本届广交会展位总规模约6万个,展期设置、展览布局维持第117届不变。我区交易团共有各类展位262个,其中:品牌展位16个,一般性展位246个。在各参展企业通过广交会官方网站易捷通申报基础上,经我厅审核汇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分配,并在自治区商务厅网站公示,提交相关商会复核,报商务部和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备案。各参展企业在第118届广交会各展期相关展区展位数量见附件1,请各参展企业认真核对,务于2015年9月21日-22日向我区交易团提交书面《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和《参展企业治安防火保证书》(见附件3)。

五、布展要求

参展企业布展,必须符合广交会《安全保卫规定》、《展馆防火规定》和《展馆用电安全规定》(详见《参展手册》,报到时下发)。根据《广交会绿色发展计划》规定,我区交易团品牌展位及特装展位必须全部进行绿色特装,请各相关参展企业高度重视,按照广交会绿色特装的要求进行设计、报图、装修,对于未按要求进行绿色装修的企业,在下届广交会展位分配评分时将扣减相应分数。除品牌展位和已申报并获准一般性展位特装方案的企业外,其他企业未经交易团审核并报广交会审图组许可,对大会统一搭建的展位和配置的展具,所有参展商和布展单位不得擅自拆装和改动,否则所发生的费用和产生的后果均由参展企业自行承担。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关于切实做好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刀具展样品参展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见附件9)要求,所有刀具展样品必须实行报备登记,指定专人管理,落实安全防范管理措施。刀具类参展企业必须于参展前如实填报《广交会刀具展样品报备登记表》,并于每期开展前5天交内蒙古交易团,并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刀具展样品管理。弓弩、园艺刀剪等带有杀伤性工具参照刀具管理办法。

六、参展费用

本届广交会已于企业申报展位时按照第117届广交会各展区标准展位参展费标准预收所申报展位应交的展位费及企业参展期间每期至少一人的住宿费。我厅已按照公示的展位情况对未分配到展位的企业所交的展位费、住宿费进行多退少补。

目前,第118届广交会各展区标准展位参展费标准尚未公布,待公布后将按收费标准对已分配到展位的企业预收展位费用进行多退少补。

七、会务保障

(一)住宿。为了加强我区参展企业统一管理,本届广交会我区交易团参、筹展人员继续统一入住广州华海大厦。

其中:筹展人员入住时间:第一期10月11日早5:00时-14日12:00时前;第二期10月19日早5:00时-22日12:00时前;第三期10月27日早5:00时-30日12:00时前。

参展人员入住时间:第一期10月13日早5:00时-20日12:00时前;第二期10月21日早5:00时-28日12:00时前;第三期10月29日早5:00时-11月5日12:00时前。

参展企业已于申请展位时预交每期参展至少一人入住广州华海大厦的费用,如需增加入住人数,请自行计算所需的住宿费用,于2015年9月21日前 通过参展企业实名对公账户转账汇至以下单位:

收款单位: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内蒙古交易团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南大道支行

账        号:684765597552

住宿费标准:筹展人员900元/人·期;参展人员2100元/人·期(标准间一个床位)。如需住单间请说明并补足差价。

请各参展企业将《第118届广交会参、筹展人员住宿申请表》(见附件5)连同转账凭据复印件,于9月21日—22日送交商务厅服贸处。交易团所收费用一律多退少补,一届一结算,不做截留。

会务组将严格按照报名人数与交费情况安排住宿,迟到与早退均不予退款。会外代表原则上不予安排住宿,特殊情况需会务组安排住宿的,必须提前填表申请并交费,所报申请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否则,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二)交通。我区交易团所有参展人员的城市交通不做统一安排,参展企业自行往返。

(三)进馆证件。根据广交会《关于加强广交会参展商证件管理的通知》(会字〔2013〕1号)文件规定,所有内蒙古交易团展位参展商证必须与参展企业名称相符,每个展位限办3人(含新办证和激活证,参展企业至少1人,联营参展企业限办2人)。凡在第104届广交会以来已办理硬卡式IC参展商证本届继续参展的人员,务请将已办证件带至广州,由交易团统一办理注册登记激活后继续使用。丢失、损坏或未带回已办硬卡式IC参展商证的,一律按丢失处理,重新办理证件时,必须由本人写出检查及情况说明,经交易团领导审核同意,转报大会保卫部门审批。大会将在A、B、C展馆设置验证机,如发现持未激活证件,则没收证件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筹展和新参展人员的进馆证件,由会务组按经过交易团领导核定的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请各参展企业自行在广交会易捷通网站上进行身份证件扫描、信息资料填报,并成功提交申请,同时将《第118届广交会筹、参展商证申请表》(见附件6)于9月21日—22日送交商务厅服贸处,逾期将不能保证按时进馆,责任由企业自负,

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明确安全保卫责任,所有参、筹展人员的办证资料必须由参展企业法定代表人审查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联营参展企业人员办证资料须同时由参展企业及联营参展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由参展企业负责提交。参展代表证按从严控制的原则,在参展企业成功进行网上申请的基础上,提出书面办证申请,由参展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如联营企业人员办理参展代表证,还需联营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经交易团领导批准后办理。

所有新办证件,领取证件时均须查验身份证原件。

所办证件只能在参展企业对应展位上使用,持证人应在展位值守,否则将注销证件。严禁各参展企业为不明身份的外省市籍人员假借联营企业名义申请办理进馆证件,一经发现除注销证件和扣除所交费用外,取消参展企业参展资格2届。

办理证件收费标准:每人第一次办理参展商证收取工本费50元,换证100元(换人制新证的不另收取工本费),丢失补办的,每证收取费用200元。激活参展商证不收费。

参展代表证200元/天/人×天数+工本费50元/证。

筹、撤展证按天收费,每人每证每天收费20元。

筹、撤展车证每证收工本费20元。

联系人、电话:

齐    炜(负责人):0471-6946798、13947181003 

顾明媛(证件办理、材料受理):0471-6946798、

                                                    13848103844

郭    丽(证件办理、材料受理、宣传、思想政治工作):

  0471-6945059、13674788177

于东军(安全保卫):0471-6945722、13171400355

张文娟(纪检监督、住宿管理):0471-6944994、

                                                  13500612642

刘春晖(财务管理、统计):0471-6944927、18947183666

重要提示:请各参展企业务于9月21日-22日报送材料,所报送材料必须完整,否则不予受理。外地企业可按期通过传真报送,并将原件寄送商务厅服贸处。

 

附件:1.第118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易捷通

查询)

2.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易捷通”自行下载)

3.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内蒙古交易团各参展单位治安防火保证书

4.第117届广交会各展区标准展位参展费标准(仅供参考)

5.第118届广交会筹、参展人员住宿申请表

6.第118届广交会筹、参展商证申请表

7.参会须知

8.参展企业违规表现负积分项目统计表

9.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关于切实做好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刀具展样品参展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5年9月15日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2015年9月15日印发

        附件下载        1.附件8.doc
2.附件9.doc
3.附件7.doc
4.附件3.doc
5.附件6.doc
6.附件5.doc
7.附件4.doc


关闭 出口商品技术指南
出口商品招标 关闭 广交会网站
广交会台湾展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