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去年巡视发现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530件

21.02.2016  10:53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在形成震慑上做文章,较好地发挥了“尖兵”、“利剑”作用。

  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4次常委会,2次书记专题会,1次中心组学习会研究巡视工作。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巡视工作,听取巡视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进巡视任务落实,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巡视办综合协调,各巡视组具体落实。在全区12个盟市设立巡视工作联络组、联络办,形成了任务落实有力、压力传导迅速的协调联动机制。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共发现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在遵守“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1278个;发现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530件。切实加强对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面对面传导压力,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坚守责任担当。对3个盟市、63个旗县(市、区)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情况开展专项巡视,发现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执纪问责偏轻偏软等问题535个,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82件,有效推动了监督责任落实。

  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先后派出38个巡视组,通过4轮巡视,完成了对3个盟市、63个旗县(市、区)的常规巡视,对4个区直单位、1所高校、7家国企、3个经济开发区的专项巡视和对1个盟市的巡视“回头看”,实现了对自治区所有盟市、旗县(市、区)巡视全覆盖。推行“一托N”模式,将一个巡视组分为N个小组,每个小组负责巡视1个地区(单位)党组织,统一部署、同步展开、集中汇报,巡视对象由2014年的22个增加至82个。从区直机关、盟市抽调在金融、审计、工程建设等领域有专长的干部,组建了25人的巡视组组长库和100人的巡视工作人才库,充实到各巡视组,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巡视震慑遏制作用日益凸显。截至目前,2015年前三轮巡视反馈的910个问题,有718个已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共查处厅局级干部10人,县处级干部22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200人,形成了强有力震慑;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91名区管干部、94名非区管干部进行谈话。对53个被巡视地区(单位)选人用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问责查处18人,及时调整个别不胜任或不宜继续在现岗位工作的领导干部。巡视办、盟市巡视联络机构和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分别建立整改台账,“三本账”定期对账,对号核实后“销账”,在件件有着落上发力。(内蒙古自治区纪委)

[责任编辑 哈丽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