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党组第三巡视组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视情况

06.07.2018  18:57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统一部署,最高检党组第三巡视组于2018年4月19日至6月15日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视。7月6日上午,最高检党组第三巡视组向内蒙古检察院党组反馈巡视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对此次巡视工作高度重视,党委书记李纪恒出访前作出批示,要求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按照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如林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奇凡通报了巡视有关情况。刘奇凡表示,最高检巡视组工作时间虽短,但高标准严要求,工作扎实,取得了积极成效,对反馈的意见表示赞同。刘奇凡强调指出,要对发现的问题盯住不放、督促整改到位,要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督办,将继续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 

   

 

  巡视反馈前,巡视组向内蒙古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反馈巡视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全院干警大会上,巡视组组长郭兴旺反馈了巡视情况,并提出巡视整改要求,李如林代表最高检党组讲话,李琪林作表态发言。 

 

  郭兴旺指出,上一轮巡视以来,内蒙古检察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最高检、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进步。普遍反映,近年来,自治区检察工作是历史上发展最快、成绩最好的时期。但也存在政治敏感性不够强,思想建设抓得不紧,组织建设不规范不扎实,从政治高度开展和引领检察工作不够有力,“四风”问题禁而不绝,从严治党“宽松软”没有根本扭转,对上轮巡视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交有关方面处理。 

 

  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郭兴旺对内蒙古检察院党组提出了六点建议: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最高检、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要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要锲而不舍推动作风建设;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李如林在讲话中指出,内蒙古检察院党组在巡视配合、保障和自我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等方面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他要求,在下一步整改中,内蒙古检察院党组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要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 

 

 

  李琪林表示,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坚决整改。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检党组巡视要求上来;要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要以最严标准、最实作风全方位推进巡视整改,以整改落实的行动和成效向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答卷。 

 

  最高检党组第三巡视组全体成员、自治区纪委副书记喇军出席会议,内蒙古检察院机关全体人员及离退休干部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