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科右前旗扎赉特旗动员会召开

09.09.2015  19:13

  根据内蒙古党委统一部署,党委第四巡视组近日开始对兴安盟科右前旗、扎赉特旗开展常规巡视。9月8日,内蒙古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科右前旗、扎赉特旗工作动员视频会议召开,内蒙古党委第四巡视组组长金华就即将开展的巡视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内蒙古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惠受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就即将开展的巡视工作提出要求,盟委副书记杨春山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兴安盟盟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刘子强主持了会议。

  内蒙古党委第四巡视组全体成员,科右前旗和扎赉特旗旗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法检两院主要领导出席了会议,科右前旗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纪委委员、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两代一委”、离退休人员代表等参加了会议。扎赉特旗上述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扎旗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金华指出,本轮巡视恰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颁布实施。《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是党内法规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是巡视工作的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确立的战略目标和面对的形势出发,把巡视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巡视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强调要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

  金华强调,根据内蒙古党委的部署,本轮巡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被巡视对象是不是履行了党章规定的职责等“五个是不是”开展监督检查,精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主要任务是:重点检查监督“四大班子”及班子成员、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执行“六大纪律”,在“四个着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进行监督检查。希望科右前旗、扎赉特旗旗委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工作,既要完成好全旗各项工作任务,也要支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金华强调指出,巡视组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认真遵守各项纪律,依法依规做好巡视工作,欢迎大家对巡视组进行监督。

  内蒙古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惠同志在讲话中强调,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对加强和改进自治区的巡视工作,深入扎实做好巡视整改进行了密集的研究部署。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自治区的巡视工作,取得了非常好的震慑作用和社会效果,对腐败分子形成了极大的震慑,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受到了教育和震动。十八大以来的巡视实践充分证明,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竣复杂的判断完成正确,巡视已经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巡视过程就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以这次巡视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兴安盟特别是两个旗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好这次巡视工作,是内蒙古党委第四巡视组和兴安盟盟旗两级党委的共同政治责任,要充分信任、坚决支持、积极配合巡视组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如实向巡视组反映问题,确保巡视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刘惠主任对巡视组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杨春山指出,巡视组来我盟进行全面检查指导,有助于我们更加准确地理解和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转变作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有助于我们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使我们思想上更加清醒,信念上更加坚定,思路上更加清晰,作风上更加务实。科右前旗、扎赉特旗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巡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各项部署和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配合巡视组完成好各项巡视工作任务。

  被巡视地区科右前旗、扎赉特旗旗委主要领导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据悉,内蒙古党委巡视组将在科右前旗和扎赉特旗分别工作1个月左右。巡视组在科右前旗工作期间,设立的专门值班电话为:0482-2848932,15048263867,邮政信箱:科右前旗科尔沁镇同德西街金界路口兴安盟消防培训中心,邮编:137713,电子邮箱为:15048263867@163. com。扎赉特旗专门值班电话、电子邮箱待巡视组进驻扎赉特旗开展工作时再予以公布。根据内蒙古党委要求和巡视工作职责,内蒙古党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科右前旗、扎赉特旗“四大班子”及其成员、法检两院主要领导和下一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与“六大纪律”和“四个着力”有关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责任编辑 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