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李纪恒布小林参加审议

13.03.2018  17:02

  3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和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内蒙古代表团团长李纪恒主持全体会议并发言,副团长布小林参加审议。

  李纪恒代表在审议时说,张德江委员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重点突出、亮点纷呈,通篇贯穿着强烈的“四个意识”、改革精神和法治理念,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是一个高举旗帜、维护核心、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的好报告,我完全赞成。学习报告,感受特别深刻的有三点: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保证。二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谋划推进人大工作,在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代表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显著成效。三是地方各级人大工作得到明显加强,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这次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权威和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布小林代表在审议时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及时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五年中完成了许多具有突破性、历史性的大事。宪法实施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善,不仅立法数量多,而且所立之法影响深远。全面深化改革的稳步推进,都是与立法的保障分不开的。监督机制实现了新突破,保证了法律的正确实施。五年来人大各项工作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生动展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巨大优势,彰显了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实步伐和坚定信心。

  会场发言踊跃、气氛热烈。傅莹、张建民、那顺孟和、王波、李荣禧、乌日图、于旭波、杨宗仁、李琪林、张磊、杨飞云等代表在全体会议上发言,表示完全赞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大家从加强人大对外交往、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完善地方税体系、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等不同角度提出了意见建议。

  当天下午,内蒙古代表团举行代表小组会议,继续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刘江)

[责任编辑 白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