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责任状”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04.07.2016  23:21

工作责任状”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为有力保障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7月1日,自治区扶贫办机关举行2016年度党建工作责任状、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状签字仪式。

自治区扶贫办办党组书记、主任刘忠诚分别与办党组成员签订2016年度党建工作责任状、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状,办党组成员分别与各自分管业务处室签订2016年度党建工作责任状、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状。

责任状明确,2016年自治区扶贫办机关党建工作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统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责任。增强党支部书记管党治党的意识和能力,明责知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落实到每名党员。坚持问题导向,要始终做到边学边查边改,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把发现问题的多少、解决问题的成效作为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标尺,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2016年自治区扶贫办党风廉政建设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具体规定,加强日常管理,推动本部门反“四风”向深度和广度延深,进一步筑牢思想清廉的“紧箍咒”。各处室要紧紧围绕本部门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机关职能和扶贫方式转变,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特别是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控。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党员干部身上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