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乌兰察布:深化改革自选动作亮点多

25.07.2015  10:46

  乌兰察布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推进会暨第七次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结合稳增长、促发展、调结构、惠民生,理思路、找差距,全面部署推进改革工作,既做好规定动作,又深化自选动作,重点在经济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面努力打造24个亮点。

  该市自2014年以来,在经济体制、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等6大改革方向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改革台账,坚持分类施策,强化责任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机制。当年共实施改革举措236项,形成改革成果222条,并结合本地实际,自选推进了24项改革。

  据统计,截至目前,已有18项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特别是在简政放权方面,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由去年初的95项减至38项,减幅达到60%;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183项减至38项,减幅达79%。科技体制改革成效显著,以龙头企业为主体,进一步加强与科研机构、知名院校和知名专家学者的合作,先后建立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马铃薯、石墨研究院和冷凉蔬菜、生猪养殖、石墨工程院士工作站以及8个科技研发中心。农村牧区改革扎实推进,围绕解决制约农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在完善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加强与国内外龙头企业合作、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相融合、引入电商巨头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实践。区域合作机制持续创新,把打造蒙晋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融入京津冀、对接俄蒙欧“三篇文章”作为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主战略,并在自治区支持下与京津建立了战略合作机制,承接产业转移实现重大突破。生态文明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完善了土地利用、地质环境整治、禁牧和国土绿化机制,健全了重点生态工程推进机制,2014年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1%、绿地率达到36.0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28平方米。

  该市还专门召开深化改革推进会议,6个专项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市人大、政协、法检两院负责人及11个旗县市区书记就全面深化改革的成效、做法和下一步改革思路、举措进行了交流, 22个市直部门负责人逐一点评,并在巩固已有成果基础上部署了今年改革重点:要在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区域合作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突破,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三篇文章”的指导意见》;扩大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积极推进“金三角”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使乌兰察布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一带一路”的战略节点;深化教育“三项改革”,全面启动第二轮“三项改革”工作;强化管理服务体系创新,进一步加强呼市、包头两个外出务工人员服务中心临时党委和党支部建设,把技能培训、维权指导、伤残鉴定、困难家庭大学生助学贷款等作为新内容,努力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加强就业创业培训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金蓝领”培训机制,创新校企联合、政企联合等培训模式,推动创业就业再上新台阶。(记者 皇甫美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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