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工商局三项措施加强市场监管

31.07.2015  20:41

 

今年以来,兴安盟工商局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促进了市场秩序健康稳定。

一是深化监管体制改革。认真落实自治区工商局《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规则(试行)》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规则(试行)》,推进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体制改革。1月6日、5月13日自治区工商局通过摇号方式对全区企业公示信息进行随机抽查,两批共抽查该盟企业218户。该局积极配合,发现查无下落企业15户,对年报信息公示不全的32户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履行公示义务通知书》;对4户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企业,待进一步核实后,列入异常名录。

二是强化公平交易执法。围绕政府关心、社会关切、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了公共服务行业违法行为检查力度,收集整理了中石油等强制交易行为案件线索,争取自治区工商局授权查处。对4家啤酒销售企业商业贿赂案件进行了查处。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制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方案》及抽检目录,配合自治区工商局抽检化肥120个批次,合格率为81%。加强市场诚信建设,新评定自治区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6户,自治区级“诚信市场”2户。加大新《广告法》宣传力度,针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五类虚假违法广告进行了专项整治。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大数据监测所涉及的兴安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广告问题,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进行了立案调查。加强“红盾护农”工作,查办农资案件9件。开展“核查网络经营主体、清理非法主体”、“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打击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行动,加强烟花爆竹、儿童用品、车用柴油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专项检查,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马福生、田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