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商局杨林副局长深入呼和浩特市局调研指导工作
自治区工商局杨林副局长深入呼和浩特市局
调研指导工作
11月4日上午 ,自治区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林 一行深入到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就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落实各项专项工作情况,以及重点领域消费维权、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农村牧区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等工作进行督导调研。
在座谈会上,市工商局围绕中心工作进行了详细汇报。市工商局有关科室及各基层局负责人就今年以来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在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与杨林副局长进行了深层次交流。
在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杨林副局长指出,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在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得各项工作得以有序进行,尤其是一些重点工作具有创新性,值得借鉴。通过大家在这次座谈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以看出,工商干部想问题、看问题都有深度。针对下一步工作,杨林副局长提出了八点指导意见: 一是牢固树立“责任本位”意识。 良好的市场秩序离不开市场主体的良好信用,工商干部应当注重运用现代治理理念,引入市场主体、公众、行业协会、大众传媒等社会力量参与到工商行政管理过程中,实现行政强制力、市场自制力,社会约束力协同整合,同时注重市场自主调解,促进行业自律。 二是培养信用监管意识。 对守信者给予支持和激励,对失信者给予公示和惩戒;加大对市场主体违规记录和行政处罚等不良信息的披露力度,真正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不断发挥信用监管对市场主体的约束和警示作用,引导经营者自律, 推进市场诚信建设 。 三是整合执法监管资源。 建议对各行业每年进行互查两次,半年1次,年终1次,以此来查出问题、摆正自身,在提升监管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的同时,不断提升监管工作效能。 四是以市场监管为基础,加大民生类案件查办力度。 秉持“民生引领执法,执法保障民生”的工作思路, 以社会反响强烈、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部门为重点,加大对公用企业和垄断行业的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和商业贿赂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要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和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营造充分竞争、公平竞争、有序竞争的良好氛围。 五是以依法行政为宗旨。 作为市场监管的主要部门,工商部门要遵循法治框架,做到“法有规定必须为,法不禁止皆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仅要知法、守法,还要会用法,着力塑造权威的工商执法形象。 六是强化12315数据分析研判。 通过分析消费者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把12315数据分析报告写得有理有据,根据分析报告采取措施规范市场和企业经营行为。每月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定期发布消费警示、监管提示,不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健康消费引导工作和市场监管水平提升。 七是号召打响“月月 3.15”战役。 由消协牵头,分局及相关业务科室配合,每个月针对消费者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通过搭建平台现场提供咨询和维权服务,以此来提高工商部门的公信力,打造“消费维权找工商”的品牌。 八是加大宣传力度和信息曝光力度。 充分利用媒体力量,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曝光力度,有效打击违法生产者和经营者,保护守法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以及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