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首届举办《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宣贯培训班圆满结束

01.12.2016  17:05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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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2016 11 30

 

我盟首届举办《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宣贯培训班圆满结束

 

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03-73-2016)已于2016年4月1日开始实行,为保证新规程的顺利贯彻实施,阿拉善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邀请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辛海平副站长、赤峰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中心王国军主任和巴彦淖尔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李文胜主任一行莅临我盟,举行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宣贯班培训。此次培训班改变了我盟专业技术人员历年在盟外培训学习的传统。

11月27日早上8:30在阿左旗林水大楼11楼举行的开班仪式拉开了为期两天的培训日程,在阿盟质监站的大力宣传下,参加本次宣贯班培训的包括全盟三旗二(区)质监站工作人员、监理企业技术人员及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共170余人。自治区总站委派的王国军主任和李文胜主任就新规程内容和新规程应用指南为到会人员做了详细生动的讲解和深入的交流。

工程技术资料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资料、施工质量管理资料、施工质量控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等,是反应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环节工程质量的基本数据和原始记录。工程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到项目的开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保修追责等各个环节,为此必须按相关规范、规定将资料编制到位、收集齐全,并且要分门别类的整理归档保存好。

原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DB15/427-2005已不能适应如今的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和管理,为此自治区质量监督总站和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严把规范行为、落实责任、过程控制、简便易行、适应信息化管理的修编原则,制定DBJ03-73-2016新的技术资料管理规程,新规程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回档整理及验收。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此次规程修编的一大亮点是删除了原规程的第309条,重新规定为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工程技术资料管理体系,实行企业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把原来的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应由专人负责调整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岗位职责,从根本上解决了建设工程实际施工情况与技术资料“两张皮”的问题,做资料不再是某些资料员的“闭门造车”,而是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完善的一项工作内容。

本次宣贯班培训基本涵盖了全盟在建工程和技术人员,为这些工程的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整理归档下了一场及时雨,也为明年新开工工程的技术资料编制管理上了一堂法制课,通过本次宣贯班培训,我盟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必将迈上一个新台阶。


 

 

 

主送:住建厅办公室,盟委宣传部、盟委信息室、盟委督查室,盟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盟纠风办,行署信息室、行署督查室、盟机关工委。

发送:各旗(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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