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有序发展

27.07.2015  17:32

  今年,巴彦淖尔市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中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工作计划,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长足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加强宣传工作,大力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结合“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月活动。先后深入到30个生产建设单位散发了水土保持法宣传传单、宣传手册、宣传书籍等1000余份;同时,利用报刊、杂志、网络等进行常规性宣传;广泛深入的宣传了水土保持法,营造社会各界保护水土资源,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氛围。经统计,半年来在巴市日报刊登2篇,河套水利网刊载1篇,巴市政府网刊载2篇,内蒙古生态环境网刊载2篇,巴市水保站简报5篇,计宣传信息文章12篇。

  2、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4月21日,我局与临河区水务局、杭锦后旗水务局联合对部批项目国家高速公路网临河—青山段公路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根据存在的问题下达了整改意见,要求按有关规定尽快开展水保监理、监测工作,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同时,还对川井风电场龙源三期风电项目、龙鹏矿业公司阿力奔铁矿采矿工程等10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执法检查,督促其编报水保方案和落实水保监理监测工作,目前已有22个项目编报水保方案、5个生产建设项目聘请了水保监理和监测单位、5个项目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专项验收,执法检查整改意见全部得到落实。

  3、启动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水政法﹝2015﹞129号)和《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水保﹝2015﹞138号)精神, 5月22日巴彦淖尔市召开了全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集中办公会议,安排部署了巴彦淖尔市的水土保持专项检查活动,各旗县区于5月底前全部出台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了水土保持专项检查工作。

  4、召开全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会议,安排2015年工作。3月17日,巴彦淖尔市在五原县水务局组织召开全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现场座谈会,各旗(县、区)水务局分管局长、水保站站长、水保监督执法业务骨干、市水保局领导及市监察大队全体人员共45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五原县水务局作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成绩突出单位做了典型发言,介绍了能力建设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其他旗(县、区)进行了监督执法交流发言,认真总结了近年来水保监督管理工作亮点、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监督执法工作思路、设想;传达了(区、市)两级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会议精神;表彰了全市能力建设先进单位和2014年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目标考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全面总结2014年工作,安排2015年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

  5、举办执法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执法水平。3月18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举办一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监督大队副队长赵金柱讲课。主要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实务的业务进行培训,通过逐条讲解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具体要求以及详细介绍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方法步骤,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6、开展返还治理工程,起到典型示范作用。今年,乌拉特中旗水务局利用2014年征收的81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开展了德岭山水库及周边和神华工业园区及周边两项异地返还治理工程,总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2km 2 。目前乔灌木种植任务已完成,成活率达到85%以上,突出显现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使用效果,增强了缴费单位对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的认识和理解,起到典型示范的作用。(通讯员郑丽荣)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