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协调会召开
24.04.2015 13:58
本文来源: 民政厅
4月20日,巴彦淖尔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协调会召开,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韩志业主持会议。巴彦淖尔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会议精神和工作要点以及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会议精神。会上,宣读巴彦淖尔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
会议指出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开展地名普查,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的目的是查清地名基本情况,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2014年7月至12月,所有普查地区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第二阶段为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完成所有地区的普查和各级检查验收工作。第三阶段为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完成成果完善、上报、汇总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转化利用。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要把握节点,提前谋划准备,科学合理安排,严格序时推进普查工作。要密切合作,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已有信息、数据等资源的共享共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人,加强培训,提高地名普查工作人员的操作实务水平,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4.04.2015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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