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质量强市工作取得新成效

11.07.2017  18:01

  自2016年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以来,巴彦淖尔市 坚持“以质量的发展,促进发展的质量”核心思想,把提升质量和效益作为加快形成引领我市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 ,着力构建“放、管、服”三位一体的质量提升格局,全力以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质量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抓品牌创名片。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新模式,指导120家企业导入卓越管理,成为全市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实现卓越绩效的标杆。紧扣引导、培育、保护、宣传四个着力点,大力争创品牌。“三品一标”产品达到308个、中国驰名商标7件、内蒙古著名商标92件、有效期内内蒙古名牌产品24个;获得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和“巴彦淖尔市市长质量奖”企业18家、“草原杯”工程14项、自治区优级样板工程14项、中华老字号1个。市新增4A级旅游景区2家、3A级旅游景区4家。全市5个村镇上榜第二批自治区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 4个镇列入第二批自治区特色景观旅游示范名镇,1个自然村列入第二批自治区级特色景观旅游示范名村。临河富强村和五原联星村入选“2016年中国最美村镇”;新增授权专利194件、院士专家工作站2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甘其毛都口岸核心能力建设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的考核验收。巴彦淖尔农业科技园区被认定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牧业稳定发展,创建成为国家级番茄制品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巴美肉羊”、“河套向日葵”、“河套小麦粉”、“河套白酒”等产品成为享誉全国的巴彦淖尔品牌名片。 
  抓标准强基础。 成立巴彦淖尔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巴彦淖尔市标准化委员会,出台了《巴彦淖尔市贯彻自治区全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意见的实施方案》,将标准化工作经费列入了本地财政预算。我市《高频繁殖母羊舍饲饲养管理技术规程》、《政务服务中心全职能窗口运行管理规范》等6项标准列入了自治区2016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首次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列入自治区地方标准。首次承担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的市政务服务中心试点项目,并顺利通过国标委组织的项目验收。《有机牛奶加工标准化示范区》和《巴美肉羊种羊生产标准示范区》2个自治区级农业标准项目通过验收。“河套枸杞” 、“河套肉苁蓉”2个药材产品顺利通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家评审会。先锋枸杞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全市新增产品标准注册登记企业17家、62个产品,累计1451家企业的3306个产品。
  抓改革求突破。“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幅度达85%。“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 制度 改革全面实施。出台《巴彦淖尔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机构整合,不断理顺综合执法机构与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关系,着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符合本地实际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走在全区前列。公交改革破题起步,国有公交公司组建成立。汇集大众的服务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公交分担率要达到13%以上。市工商、质监机构合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独设置,组建4个旗县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及时研究印发了《巴彦淖尔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机构整合: 市政府32个工作部门7个行政机关保留执法职能,工作部门所属的32支执法队伍改革后精简为18支;旗县区设置不超过8支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执法队伍,不再保留部门单一的执法机构;苏木乡镇只设立一支综合性的执法队伍,全面管理区域内的执法事项。
  强监管保安全。 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和整治。去年以来,工商质监部门,查处设计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强制认证等违法案件97起。积极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完成13台锅炉能效测试工作,淘汰燃煤锅炉6台。启动了电梯应急处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对184家电梯使用单位的976部在用电梯进行了全面检查。在违法广告整治方面,令停止刊播违法广告31条,查处违法案件25件。网络监管方面,清理非法网站52户,查办违法案件12起。查处无照经营案277起、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户36户;食药监部门,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覆盖至7个旗县区,常规检测达13类、128项,专项监测达5类、28项。对全市315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分类分级和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对5家初评为非守信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进行了约谈。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4534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8878份,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 8件、通报涉嫌犯罪线索11条。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涉农、食、药刑事犯罪案件29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8名。旅游部门,在全行业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专项治理行动,累计检查旅游企业248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3份,查处超范围宣传经营行为2起;住建部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电线电缆、水电管材等主要建材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发出检测试验报告单33063份,下达4份整改及停工整改通知书6份,清场不合格材料29个批次。对15项建设工程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对15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和14项工程的监理单位进行了经济处罚。2016年,我市工程质量和市场管理稳居自治区前列;农牧业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畜产品风险隐患排查,市本级定量检测样品1086批次,速测抽样11838份。在农资打假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出各类违法行为701起,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起;检验检疫部门,截获违禁物198批次,共1.96吨;安监部门,指导各督促各行业举行各类事故演练130余次。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202户次,发现隐患问题20589项,已整改完成18830项,继续整改1759项;环保部门,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54件,罚款1720万元。其中,申请法院执行案件5件,组织听证案件2件。12315共接听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9732件,同比增长17.76%;12365受理自治区质监局流转质量投诉案件42件,同比增长13.7%;12312 受理质量投诉案件2件;2016年底设立了12301旅游质量投诉平台。全市设立93个消费维权服务站,在红盾质量维权活动中,立案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122起。2016年度,我市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人生伤害事件,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事件等,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抓落实稳提升。 各级部门按照质量强市实施意见任务分解,上措施、抓落实,如期实现确保了质量指标的稳步提升。 在产品、工程、环境、服务、食药领域的质量建设投入达到1.34亿元。完成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样本84个,完成率100%,合格率97.6%;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3%;监督抽检涉及健康安全、节能环保、消费热点等重点产品44批次,合格率97.7%;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总体合格率为98.4%,年度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为97.8%;流通领域年度抽检计划任务完成率为80%,年度抽检后处理案件办结率为100%;大型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为100%,其他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为100%;临河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6天,优良率83.8%,同比提升4.6个百分点。 全市未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重特大质量安全事件。

(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