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花开竞芬芳 ——乌海市妇联2016年工作综述

09.03.2017  13:34

  去年以来,全市妇联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作出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特别是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部署,以保持和增强妇联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切入点,着力推进妇联组织改革创新,团结引领全市广大妇女为把我市打造成为自治区西部区域中心做出了积极贡献。

  强化思想引领 保持和增强政治性

  去年以来,市妇联组织各级妇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运用妇联系统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及女性大讲堂等阵地,多渠道开展舆论宣传,引领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在妇女群众中推荐展播励志电影电视剧,开展百场理论宣讲、“巾帼心向党,扬帆新征程”、“我和国旗合张影,我为祖国送祝福”等活动,参与群众达5万人次。

  坚持服务大局 保持和增强先进性

  去年以来,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坚持服务大局,组织广大妇女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积极投身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建设,展示了巾帼之美的时代风貌。去年,我市积极开展家庭文明建设,举办了寻找“最美家庭”暨“十佳好媳妇”评选表彰、“传承好家风好家训,建设文明廉洁家庭”百场巡讲等活动,3户家庭获评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9户家庭获评自治区“最美家庭”,60户家庭获评市级“最美家庭”。

  各级妇联组织引领妇女岗位建功,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挖掘选树先进典型,表彰先进集体25个、先进个人35名,1人被评为全国“百名春蕾之星”;实施巾帼脱贫行动,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草原巾帼脱贫行动”的实施意见》,引导农区贫困妇女发展种植、精养、精加工等庭院经济或农家乐等庭院服务业;发挥全国“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致富、帮富、带富作用,以“合作社+贫困户”、“女企协+贫困户”等扶贫模式,带动649名贫困妇女实现脱贫;积极扶持妇女创业创新,为95名妇女发放小额贴息担保贷款1488万元,举办“春风行动”女性专场用工洽谈会5场,举办技能培训班41期,2000余人接受培训。同时,各级妇联组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延伸“妇女之家”阵地领域,建立镇(街道)妇女之家3个;加强妇联干部教育培训,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各级妇联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

  有效服务妇女 保持和增强群众性

  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广泛宣传《反家暴法》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举办各类法律讲座150场,实现了宣传面的全覆盖;加强维权能力建设,举办3期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成立了女检察官协会,并建立了5个品牌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室,为妇女维权提供了服务平台;打造来信、来访、来电和在线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全年接待来信来访94件,办结率100%;开展土地确权进程中妇女权益保障情况调研,切实维护农区妇女土地权益;举办“平安家庭·法治校园”守护者宣誓仪式等宣传活动,推进平安家庭建设;组建3支禁毒阳光妈妈志愿者队伍,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0余份;办好妇女儿童民生实事,开展各类关爱贫困妇女儿童活动,发放各类救助金近70万元,2000余名育龄妇女接受了免费体检和“两癌”筛查,1个留守流动儿童家园建成并投入使用;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姐妹相助”等主题巾帼志愿服务活动近千次,8000余名巾帼志愿者参与活动。

  强化工作创新 奉献巾帼之力

  我市各级妇联组织高标准推进“美丽庭院”创建,以挂牌和资金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对市级、区级、行政村级“美丽庭院”进行了奖励。

  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开展扩大基层组织成员试点工作,各镇、街道和村妇联选举产生基层妇联执委301人、兼职副主席50人,采取多种方式吸纳6名工作人员进入妇联干部队伍,选派一名机关干部挂任区妇联副主席,基层妇联组织人员已增至改革前的3.2倍,有效缓解了妇联工作力量“倒金字塔”等矛盾。

  各级妇联组织创新基层组织设置,坚持试点先行,全面推进镇、街道、村、社区妇联组织区域化改革创新工作,海勃湾区率先完成了各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改革工作,成为我市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改革建设工作示范区;创新联系服务妇女方式,开展五级示范抓引领广泛联系服务基层妇女工作,联系服务妇女33000余人次,帮助解决问题319件;打造网上妇女之家,全市各级妇联搭建并完善“两微一网”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及妇女儿童民生等政务信息,受众妇女群众达10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