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专项督查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28.03.2016  19:11

  为进一步规范乌海市民营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督促其优化诊疗环境、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自3月15日起,市卫计委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对乌海市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查。

  此次专项督查主要针对以下六个方面进行:一是医疗机构执业准入执行情况,重点督查是否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等;二是医护人员执业情况,重点督查医护人员是否按注册规定执业,病历和处方书写及签名是否规范等;三是医疗机构执业情况,重点督查是否存在超范围或跨专业执业,是否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以及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等;四是消毒管理情况,重点督查是否建立消毒隔离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消毒工作,消毒物品是否达到消毒要求等;五是传染病管理情况,重点督查是否建立传染病报告制度,门诊日志、医疗废弃物储存及转运等各项记录是否完整规范等;六是环境卫生情况,重点督查场所卫生是否整洁,物品摆放是否整齐,医务人员是否穿戴工作服进行执业等。

  市卫计委决心通过此次专项督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切实维护好乌海市医疗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不受侵害。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