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

11.05.2015  17:33

   5月5日,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就我市法院系统“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情况,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及东胜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进行视察。期间举行座谈会,听取立案登记制改革相关背景、全市法院系统准备工作及立案登记制实施情况等相关内容的介绍。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我市两级法院于5月1日起正式实行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5月4日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当日全市法院共登记立案227件。(杨少博)

[责任编辑 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