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监狱与呼伦贝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依法扩大假释工作座谈会

10.04.2018  12:29

      为依法推进扩大假释适用工作,近日,扎兰屯监狱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依法扩大假释工作座谈会。扎兰屯监狱副监狱长崔多君、法制科负责人和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于克平、审监庭庭长王维江、副庭长张明政以及全体法官参加了座谈会。

        会议通报了2017年减刑假释工作的开展情况。就今年办理第一批减刑假释案件中普遍存在的裁减幅度、有关从严情节、财产性判项缴纳情况及服刑人员对新政策实施以来的反应等情况作了介绍和反馈。副监狱长崔多君代表曹学泉监狱长和扎兰屯监狱对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监狱工作的理解、关心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就做好今后工作提出几点意见。一是依法扩大假释工作,提高假释案件办理的质效,对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服刑人员,不限制办案批次,即时呈报。二是使用好“2016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对下列服刑人员适用假释时可以依法从宽掌握”规定。三是对服刑人员既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又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可以优先适用假释。四是对老、弱、病残犯假释后无家可归的,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接收的,在征得服刑人员本人同意后,可视为假释后生活确有着落。五是服刑人员的直系亲属、配偶病残,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确需服刑人员本人照顾的;服刑人员丧偶,配偶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的有不满十六周岁子女确需服刑人员本人抚养的,由服刑人员亲属、服刑人员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嘎查)向刑罚执行机关提出申请,当地司法局出具调查评估,可以依法适用假释。

        于克平审判员介绍了目前法院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执法理念及工作原则。于克平表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作为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应当贯穿于刑罚执行工作的全过程。法院在审理减刑、假释具体案件中采取全面审查的方式,既审查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的改造情况,也综合考量服刑人员的原判刑罚、犯罪性质及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因素,依法裁定服刑人员的减刑幅度。

        崔多君表示,减刑假释工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监狱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新政策的变化对监狱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狱将继续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沟通交流,努力构建公平公正减刑假释工作协作平台,共同推进服刑人员减刑假释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经过谈论,与会人员同意扎兰屯监狱关于依法扩大假释工作提出的具体意见。大家一致认为,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监狱和法院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过程中,要根据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及时的交流和沟通,并对服刑人员加强法律运用、司法解释、刑事政策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服刑人员法律意识;进一步严格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提高办理效率,确保依法扩大假释工作取得新突破。

于立新任呼伦贝尔市委书记
    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30日电 29日,新华网
于立新任呼伦贝尔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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