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委常委会议召开传达自治区盟市厅局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等精神

27.11.2014  12:21
  11月26日,市委常委会议召开,传达学习自治区盟市厅局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等精神,听取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情况汇报,审议通过《通辽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细则》,进一步研究部署“三推进一促进”活动。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杜梓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领导包振玉、孟宪东、道尔吉、高琦、梁志远、杨静波、孙振云、隋青、张国忠、王肆虎、高忱、张志强、韩国武、宝音达来等出席。

  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盟市厅局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精神,提出了我市贯彻落实意见。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盟市厅局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和王君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担负起从严管党治党的职责,扎扎实实地做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部署,全面履职尽责,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对党建工作每年开一次述职评议,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部署,每季度要进行一次分析调度,并随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要仔细对照、认真梳理我市党建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逐条细化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实做好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认真做好基层党建工作,不折不扣地把市委确定的12项基层党建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收到实效。

  会议听取了我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情况的报告,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和部署武装思想、统一行动,切实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扎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要弘扬主旋律,切实加大“中国梦”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力度,用先进文化、先进思想武装干部群众,凝聚强大正能量。要强化阵地意识,大力开展主城区核心价值观示范区创建活动,切实做好各大高校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领导,加强宣传系统干部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工作保障,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始终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和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干部手中。要制定实施严格的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督促各级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切实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思路和举措落到实处。

  会议审议通过《通辽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细则》和《<通辽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细则>分工方案》。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实施细则》、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级纪委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切实履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责任,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切实增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合力,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尽其责,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听取全市开展万名干部进嘎查村社区“三推进一促进”活动进展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三推进一促进”活动,不断把活动推进前进、引向深入,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活动不走过场、赢得老百姓认可。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努力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委各常委要身先示卒、率先垂范,带头到联系点开展工作,带领和推动活动扎实推进。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全区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全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座谈会、全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了我市贯彻落实意见。会议要求,要按照会议精神,逐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自治区党委各项要求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 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