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镇市司法局成功办理一起未成年犯暂予监外执行案件

27.02.2016  14:16

        2016年2月22日元宵节,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派法制科工作人员来到丰镇市司法局请求协助办理该所一未成年犯暂予监外执行的调查评估工作。该犯在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期间被诊断出患有急性血行播散型肺结核,病情危急。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通知》[2014]112号文件精神,该未成年罪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

        丰镇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与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工作人员一起赶赴该未成年犯小强(化名)的户籍所在地三义泉镇,会同三义泉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地完成了对该未成年罪犯的入户调查工作,并出具了相关调查评估报告,同意对该未成年罪犯进行社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