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围绕“四个问题”稳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21.07.2016  22:33

呼和浩特市围绕“四个问题”稳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按照《呼和浩特市2016年—2020年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是确保到2017年全市农村建档立卡的25362人脱贫,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年均增长23.2%,在自治区率先脱贫;清水河县、武川县全部摘帽。2016年呼和浩特市将完成14890名贫困人口精准脱贫任务。

一是切实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

呼和浩特市严格按照建档立卡“一查二比三评四公示五确认”的认定标准,结合“回头看”和审计反馈整改工作,对贫困人口进行精准识别、精确分类、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完成了对全市25362名贫困人口的信息识别和录入工作。呼和浩特市农村工作委员专门成立4个工作小组,分别深入到各旗县区,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信息”的要求,采取听取汇报、暗访抽查、民生督查等方式,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进行再次核查,进一步提高了建档立卡的精准度。

二是切实解决好“谁来扶”的问题

推进脱贫攻坚,关键是责任落实到人,2016年继续协调落实领导包(县)乡镇、单位帮村、医院学校“结对子”、干部包扶贫困人口的扶贫帮扶制度。全市安排40名市级领导、274个市、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呼和浩特市49个乡镇207个贫困村和100个经济基础薄弱村。帮扶的每个村、每个项目、每项工作都有详细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做到了工作到位、人员到位、落实到位。

三是切实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

十个全覆盖”工程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将“十个全覆盖”工程作为最大的扶贫开发工作和扶贫的重要抓手,三年累计投入近20亿元对呼和浩特市207个贫困村和100个经济基础薄弱村进行“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计划投入105亿元完成1368个村的农村“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任务。截至6月底,已完成投资535707.63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51.2%。

四到村四到户”扶贫整村推进项目深入推进。从2014年开始,呼和浩特市选择了207个贫困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由贫困村村民自主选择项目,重点围绕食用菌、设施农业、优质牧草、肉羊养殖、肉牛养殖、山林虫草鸡、马铃薯、杂粮等几大特色产业,一定四年连续扶持。今年,按照市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要求,又选择了100个经济基础薄弱和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实施整村推进,进行精准扶贫。在项目的选择上实行政府“备菜”(为贫困户提供项目扶持菜单)、贫困户“点菜”(由贫困户根据自身发展意愿和能力选择脱贫项目)、部门“上菜”(根据贫困户选择提供扶持资金和政策)的“菜单式”扶贫模式。目前,自治区 2016年“三到村三到户”项目资金3015万元和市级财政扶贫资金1亿元已下达至各旗县区,各项目村已全部开工,部分项目已经完工。

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全面实施。按照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实施方案(2013-2017年)》要求,继续积极组织武川县、清水河县实施此项工程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市政府拿出一部分扶贫资金,利用杠杆“撬动”原理,扩大贷款规模,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金融扶贫工程“富农贷”项目,同时积极与各类金融、保险机构合作,调动更多的金融资金参与到扶贫开发中来。目前,全市2000万元风险补偿金已全部拨付至武川县、清水河县,通过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已累计发放贷款42641万元,其中“富农贷”38341万元,“强农贷”4300万元。今年截至6月底已发放“富农贷”贷款11881万元,覆盖农户2752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98户。同时按照自治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协同银行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为担保贷款。武川县为加快贷款审批放贷速度,建立了金融扶贫贷款合署联审制度,使审核放贷时间由过去的15天缩短到4-5天。

易地移民搬迁工作有序开展。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安置方式,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2016年全市计划完成3355人易地搬迁和1450人同步搬迁任务,共建设移民搬迁安置点95个。截至目前,项目涉及的武川县、清水河县、和林县、新城区都已组建投融资平台和实施主体。武川县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444个村21936户62351人的易地搬迁工作,已有201个村签订了整村搬迁安置协议,涉及9699户26577人,已整村拆迁104个村,涉及4793户13384人。清水河采取入住互助幸福院、一步进城入住益民小区、小村并大村和行政村内就近安置和投亲靠友插花分散安置四种模式进行。选定了城关镇贾家湾、五良太乡白旗窑、喇嘛湾镇樊山沟、韭菜庄乡天井、宏河镇聚宝庄村和县农畜产品加工园区等7个集中安置点,目前全县7个集中安置点共建设房屋1790套,其中一步进城安置移民房1141套,工程已经基本完工;集中建设幸福互助院275套,其余各乡镇建设安置房屋649套,预计9月底全部完工。和林县和新城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已全部开工,进展顺利。

教育扶贫政策措施稳步推进。在保障贫困户子女接受公平优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完善教育资助制度,加大资助力度,改进资助方式,为贫困家庭的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创造条件,通过资助政策帮助贫困家庭的学生完成学业。同时按照自治区“雨露计划”的要求,对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给予每人每年1500元的就学补助,经各旗县区扶贫部门与教育部门联合排查,共排查出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311人。

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工程同步实施。将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结合,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要优先在贫困村安排。引导鼓励易地移民对象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修复生态,对生活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的672名贫困人口就地转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

扎实落实贫困人口社会保障兜底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把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新农合范围,推进大病保险向贫困人口倾斜,确保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加快完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引导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统筹衔接农村扶贫标准和低保标准,将无劳动能力、无脱贫能力的“两无”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全市741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落实社会保障兜底政策。

四是切实解决好“如何退”的问题

按照自治区脱贫攻坚村级“453”挂图作战实施意见的要求,各旗县区在政府所在地悬挂脱贫攻坚责任图和旗县区脱贫攻坚作战图两张图,各乡镇在政府所在地悬挂精准脱贫乡镇精准脱贫作战图,各贫困村在行政村所在地悬挂贫困人口分布图、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图、五个一批分类扶持措施图、全村脱贫目标任务图和贫困户脱贫目标任务图精准脱贫“五张图”,所有贫困户都建立了“脱贫计划、帮扶措施、工作台账”三本账,并实行审核把关责任制,确保作战图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信息衔接一致,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更新及时,用挂图作战的精细化管理,倒逼精准脱贫工作的落实。同时对贫困人口扶持前收入状况、扶持项目及扶持后收入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跟踪掌握扶持成效及收入情况,通过群众自评和第三方评估,精准确定年度脱贫人口,确保脱贫结果经得起群众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