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工商局全力以赴做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和年报工作

29.05.2015  20:21

 

通辽市工商局高度重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和年报工作,5月2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进一步摸清市局机关、各旗县市区工商局(分局)此项工作目前开展情况、遇到的主要问题及将要采取的重要措施;5月26日,自治区工商局杨林副局长到通辽市工商局就此项工作进行专项调研,听取了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及科尔沁区分局、开发区分局局长的汇报,强调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全力以赴做好此项工作;5月27日、28日,通辽市工商局召开了两次专题工作会议,强调要把此项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将其作为近期最核心、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利用所有资源、采取各种措施将此项工作在6月30日前高质量完成。

通辽市工商局将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和年报工作。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强化组织领导。通辽市工商局成立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和年报工作促进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刘殿文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旗县市区工商局(分局)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办室设在企业监管科,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和开展。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基层督导。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和年报工作是“宽进”以后“严管”的基础,影响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成效,事关全市的营商环境和经济发展。要求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尤其是单位“一把手”,要带领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结合本地特点,努力开展此项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实行旗县市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和年报工作进展情况每天通报制度,通报各地年报率和排名。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年报意识。要求全市各级工商机关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户外广告等各类媒体,利用打电话、发短信、实地考察、公益广告、在公共聚集场所设立宣传牌等各种形式加大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和年报工作的宣传,形成强大宣传气势,强化市场主体的年报意识。

四是开展上门服务,设立流动指导站。对边远农牧区的市场主体要上门做好信用信息公示和年报服务工作,面对面向市场主体介绍、办理此项工作,强调信用信息公示和年报义务对其发展的重要性、未年报的不利影响。设立流动年报工作指导站、成立服务队,将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向市场主体公布,市场主体可以随时咨询办理此项工作。

五是积极主动协调,争取政府支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和年报工作既是工商部门的任务,也是政府的职责。要积极主动协调政府,争取各方面支持,将各级工商部门行为上升到各级政府行为。各级政府的督查室、效能办加强督查指导,各单位协调配合,形成合力,配合工商部门做好此项工作。

六是实行责任承包,细化职责分工。通辽市工商局制定责任承包制度,机关所有科室、二级单位均承担信用信息公示和年报工作任务,实行部门包户、人人有指标。对各科室、二级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细化,全力推进此项工作。要求各旗县市区工商局(分局)参照市局责任承包制度,制定此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全市要全员出动,分户包干,上下联动,上级督促指导下级。实行问责制度,如果此项工作开展不好、不到位,将对局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责。

七是大干一个月,确保任务完成。要求5月27日至6月30日期间,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周六、周日不休息,正常上班,全力推进2013年、2014年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信息公示和年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王宝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