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妇联创新发展“妇女之家”,让“家”更温暖

02.03.2016  11:45

    鄂尔多斯市妇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可信赖依靠的“妇女之家”的要求,全力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坚持整合资源建好“家”、强化管理规范“家”、因地制宜用好“家”,创新发展“妇女之家”,提升了“妇女之家”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整合资源建好“家”。坚持“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家”的原则,不断拓展妇女组织网络,实现全方位覆盖,使妇女处处能够“找到家”。在落实有人干事上,市妇联积极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协调,将“妇女之家”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带妇建的重要内容,利用今年“两委”换届,选好配强社区妇联负责人、推动妇代会主任进入“两委”。同时,坚持专兼职妇联干部和巾帼志愿者相结合,充分发挥村、社区巾帼志愿者和女能人等骨干作用,引导她们积极参与“妇女之家”建设,壮大基层妇联工作力量。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落实了妇女人均1元钱政策并纳入财政预算,将“妇女之家”建设项目纳入妇女儿童民生项目。在落实有阵地做事上,依托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挂牌建家”,资源共享,实现嘎查村、社区“妇女之家”的全覆盖。

    二是强化管理规范“家”。在建设妇女之家的过程中,鄂尔多斯市妇联积极探索“妇女之家”规范化管理模式,以规范强管理,以管理强阵地,以阵地强实效,让“家”更有生命。在原有“妇女之家”管理办法、工作制度、考评细则以及一系列保障性文件和建设要求的基础上,今年按照按照全国妇联“妇女之家”建设“三进五亮六有”标准,升级创新。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整体推进,通过召开推进会、组织现场观摩和交流等多种形式,推进“妇女之家”精品化建设。截止目前,全市已创建自治区级“妇女之家”示范点10个,市级“妇女之家”示范点85个,东胜区纺织街道曙光社区“妇女之家”荣升自治区升级版“妇女之家”,获得自治区妇联5万元的建设资金。

    三是因地制宜用好“家”。我市基层妇联组织在“妇女之家”运行中,紧紧围绕基层党政中心工作,因地制宜设计工作内容、打造特色品牌,促进妇联各项工作在基层落实、创新、见效。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妇联依托“妇女之家”组织号召5万多个家庭参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开展评选表彰“最美女性”、“最美家庭”等传统美德系列活动。依托“妇女之家”,深化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家长学校,举办各类家庭教育讲座。依托“妇女之家”建立妇女儿童维权站,实现了维权网络全覆盖。利用“妇女之家”平台,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维权工作站、“爱心驿站”等多类阵地。充分发挥“妇女之家”工作骨干、巾帼志愿者和各类社会组织作用,举办各类演出、比赛、摄影展等活动,积极推广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