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妇联率先在全区设立公职律师

29.02.2016  19:36

      近日,鄂尔多斯妇联传来好消息!经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批准,鄂尔多斯市妇联工作人员王亚楠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妇联系统首位公职律师,正式上岗履职,此举将为以更加专业化的方式推进鄂尔多斯妇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产生重要意义。
        公职律师,是指拥有司法部门颁发的相关资格证书,供职于政府职能部门,或由政府部门聘用专职从事法律事务,拥有公务员和律师双重身份的人员。公职律师由政府支付薪水,属公务员序列,其工作主要是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服务,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
        妇联公职律师具有贴近妇女群众、熟悉相关领域法律专业知识的优势,将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法制宣传、信访接待、法律援助等工作,向社会广泛宣传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为妇女群众答疑解惑,化解矛盾纠纷。在一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具体案件中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帮助妇女儿童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的精神,要求公职人员要切实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而且随着近年来,人民群众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应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鄂尔多斯妇联组织通过公职律师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做法正是运用法治思维,创新维权手段的有益尝试,符合国家依法治国理念,从实体更从程序上保障妇女得到公正公平对待。
        今后,鄂尔多斯妇联公职律师将出庭参加维护当地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案件审理。随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的进一步落实,相信今后会有更多的公职律师投入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事业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