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实现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全覆盖

26.01.2016  11:29

  记者从市纪委获悉,包头市设置39个派驻机构,实现了向市一级党政部门、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市属企业、高职院校、工业园区管委会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把监督执纪的触角延伸到各个部门和单位,确保了党内监督没有例外,不留死角。

  据了解,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包头市纪检机构派驻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两种形式。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部门,单独设置派驻机构;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归口设置派驻机构。目前,共设39个派驻机构,其中单独派驻纪检组24个,归口派驻纪检组15个,并保留了高新区纪工委、市直机关纪工委两家派出机构,从原来的41个派驻机构覆盖55家单位到目前的39个派驻机构覆盖163家单位,实现了对包括市委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机关等常委级单位,以及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在内的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并统一名称为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派驻机构由市纪委直接领导,市纪委增设派驻机构管理办公室,对派驻机构进行统一管理,人员、编制、经费均实行单列。

  《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监督重点对象是驻在部门和归口监督单位的领导班子、市管干部及科级干部;履行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派驻纪检组长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不再承担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一心一意干好主业。

  为向派驻监督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市纪委结合派驻机构全覆盖,对全市各部门的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进行全面考察,对原任职5年以上的纪检组长进行交流,选任了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敢于监督、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充实到派驻纪检组长的岗位。日前,所有派驻纪检组长已全部上岗到位。

  在推进市级纪检机构派驻全覆盖的同时,市纪委积极督促指导旗县区纪委加强派驻机构“全覆盖”建设,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旗县区派驻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针对地区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7个旗县区均设置单独或归口派驻纪检组9个。针对地区规模小、党员数量少的2个旗县区均设置归口派驻纪检组3个。市纪委要求各旗县区在机关工委设立直属机关纪工委,以加强对直属机关纪检工作的领导。日前,各旗县区纪委已按照市纪委指导意见,设置派驻机构,每个派驻纪检组配备的组长、副组长和工作人员逐步落实到位,实现了向旗县区一级党政部门、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派驻机构全覆盖,并统一名称、统一管理。(记者贾慧珍 通讯员赵利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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