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六项措施发展小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加快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市委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全市创业创新会议精神,全面改善微型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夯实全市经济转型发展的基础,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事实意见,鄂尔多斯市工商局立足职能,采取六项措施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一是机构推动。 工商部门机构调整后,新设立了小微企业发展科,明确主要职责是制定微型企业发展监督管理政策、工作规划,协调市级部门做好微型企业发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基层微型企业发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微型企业创业人员培训,为微型企业提供信息、咨询等后续指导服务;组织开展对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私营企业的监督管理;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二是调研规划。 专门成立了小微企业发展调研领导小组,深入全市小微企业、行政主管机关、重庆市进行小微企业发展调研,向市委、政府报送了《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关于扶持发展小微企业的调研报告》,根据全市小微企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小微企业发展规划》,明确小微企业发展目标、支持重点和优化发展环境。
三是搭建平台。 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全市资源共享的小微企业APP(手机终端应用程序)信息化服务平台,通过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建设,整合各部门发展小微企业资源,实现部门间大数据无缝对接,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政策、信息等支持,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一条龙服务。
四是政策支持。认真 落实市政府《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事实意见》和《鄂尔多斯市转型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制定《鄂尔多斯市小微企业创业扶持实施办法》,将各级各类政策全部落实到位,规范服务扶持的各个流程。
五是宣传策划。 将各级扶持发展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通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宣传到位。开辟专栏,利用媒体对小微企业发展事迹进行连续报道,扩大小微企业影响。深入小微企业进行企业形象、广告、商标等策划,提升小微企业的知名度。
六是典型培育。 制定《鄂尔多斯市小微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对重点培育的小微企业实行六统一六集中。即统一部署,集中安排,制定措施、巩固成效,对目标进行分解细化,统筹推进。统一宣传,集中辅导。发挥小微企业机构职能,将工商、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税务局等各部门发展小微企业政策吃透、吃准,培训辅导,广泛宣传,家喻户晓,激发小微企业创业发展激情。同一窗口,集中办理。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三证合一,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最大限度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高效服务。统一平台,数据集中,通过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实行网上全程服务,确保工作透明。统一标准,集中审查。所有申请人都通过网上按照一个标准进行,经各部门集中审核后落实。统一公示,集中落实。对确定培育的小微企业统一公示,政策集中落实。(杨峰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