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四措并举强化红盾护农工作显实效
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采取四项措施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一、严格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 对现有农资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做到辖区农资经营主体底数清、情况明,建立专项台帐。对资质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要依法予以清理,确保证照齐全,亮照经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农资,一照多点、非法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和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
二、严把商品质量关,强化农资商品质量监测。 联合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研究院, 对群众反映大、信誉差、屡次监测不合格的农资产品开展抽检专项行动。此次抽样商品以化肥、农膜作为检查重点,坚决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违法行为,力求从源头上遏制坑农害农行为发生。资经营户54户次,检查各类种子 170公斤、农药260瓶、各类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硫酸钾镁肥60吨,对 农膜5个批次、肥料67个批次55个品种进行了抽检。已立案查处不合格农膜5个批次,化肥4个批次,共缴纳罚没款 51530 元。
三、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农资经营行为。 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依法查处经营国家明令禁用高毒农药,过期、失效、变质等不合格种子、化肥、农膜等农资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及伪造、涂改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有关质量标识;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并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等违法行为。
四、继续推进“农资诚信示范店”创建工作。 结合诚信市场创建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争创活动,在农资经营企业、农资经营户中,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积极指导农资经营企业、农资经营户开展“农资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其典型性、示范性和代表性作用。
截止目前,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733人次,车辆117台次,检查农资经营户517户(包括种子、化肥、地膜、农药、农机具及其配件经营户), 签订农资经营责任状 517 份 ;在电视台播放农资消费警示10条;组织农资经营者和农资经纪人培训班3期,参加培训人员105名,同时还采取拉横幅、贴标语、发通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农资市场管理和“三农”政策,共出动宣传车11台次,贴标语5张,发放宣传材料25000余份,发布消费警示4条; 开展农资留样备查工作, 抽样备案种子、化肥212个品种226份。(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