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工商局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成效突显

07.08.2015  21:12

 

党中央、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以来,通辽市工商局把商事制度改革作为全局性工作,作为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先手棋”,作为工商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突破口”,举全系统之力积极稳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一、改革催生新气象,创新促进新发展。一是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截至2015年7月底,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总计17万户,同比增长15.25%。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注册资本总额为1576.92亿元,同比增长34.46%。二是推动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通运行后,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能够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企业信息,有效强化了社会监督。三是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截至2015年7月底,全市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28.93万人,同比增长16.85%,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成为吸纳新增就业的主渠道。四是市场经济秩序平稳向好。大多数投资人较为理性,能够认识到认缴出资的权利和责任,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有效运行,以及年报公示、信息抽查等制度的逐步完善,进一步提高了市场主体的自我约束意识和诚信意识,市场经济秩序稳定良好。五是改善了营商环境。改革推动了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市场主体注册时间大幅缩短,资金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全市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二、行政审批大提速,简政放权添活力。一是注册资本登记改革,市场门槛放更低。通过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放宽住所登记条件、简化注册登记手续,取消企业验资和年检,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市场主体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等一系列举措,降低了创业成本,极大激发了市场主体投资热情。二是先照后证制度改革,市场大门开更宽。对国务院2014年以来公布的前置改后置的工商登记事项,全市认真做好衔接和承接工作,确保贯彻落实到位,深入开展指导服务,积极有效地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参与并按时完成信息备案、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公示。三是“三证合一”改革,行政审批更快捷。3月27日,我市首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颁发,该营业执照除刊载企业注册号、企业名称等传统内容外,还加载了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和税务登记证号,实现了“一窗受理、一表填报、联动办理、核发一照”。四是年检改为年报公示,信用监管更透明。截至2015年6月30日,全市共有10.27万户市场主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了2013年度报告,年报率95.02%,其中企业0.99万户,年报率77.43%,个体工商户9.28万户,年报率97.38%;全市共有13.62万户市场主体报送公示了2014年度报告,年报率92.53%,其中企业1.32万户,年报率78.8%,个体工商户11.67万户,年报率96.96%,农民专业合作社0.63万户,年报率62.71%。

三、市场监管更严格,放而不乱出成效。一是梳理监管重点。本着简政放权与后续监管并重的原则,健全以管准入登记、企业年报、信用公示、商标广告、经济合同、网商交易、消费维权、商品质量、经纪活动、直销行为和打击无照经营、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虚假违法广告、商业贿赂、消费侵权、非法传销、垄断经营等为重点的“职责清单”,对内归口执法办案事权,对外健全“先照后证”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有效形成了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属地监管为支撑、以综合执法为主导的部门协同社会共治格局,促进了事中事后监管到位,实现了市场放而不乱、放而有序。二是完善工作措施。划清监管权限及职责分工,明确监管操作规程,对市场主体按照“谁登记谁监管”、“谁抽查谁录入”、“谁录入谁管理”的原则,设定“登记准入、主体认领、监管建档、信息录入、案件查办”等工作环节,明确工作要求。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围绕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了红盾网剑、创建无传销城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等专项行动。(王宝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