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扎实推进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

14.09.2015  12:15

一直以来,呼伦贝尔市高度重视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注重源头管理,创新管理机制,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保障政策实施,扎实推进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为扎实有效开展集中检查整治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工作,呼伦贝尔市政府办公厅2014年下发了关于集中检查整治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的通知和治理方案,今年呼伦贝尔市民委与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联合下发了有关通知。各旗市区各部门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分别成立了由旗市区政府办、公安局、交通局、旅游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商局、民族局等部门组成的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细化了本地区检查整治工作方案,并分别出台了《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方案》,加大了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的检查力度。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保障政策实施效果

今年是《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了开展好《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贯彻落实好党的民族语文政策,进一步规范社会市面蒙汉文,积极营造良好的民族语言文字使用环境,呼伦贝尔市政府下发了有关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文工作条例宣传和社会市面用文检查整顿工作的通知,精心安排部署了《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有效推进了蒙古语文工作。

各旗市区按照《通知》要求分别开展了蒙古语言文字政策“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知识问答手册》、《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宣传册,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及民族语言文字政策、蒙古语文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市营造了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

三是转变执法监督检查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创新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共同做好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治理整顿工作。各旗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会同公安局、工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社会市面蒙汉文集中检查整治工作。根据牌匾增减情况,各旗市区深入市区对社会市面用文制作单位进行排查摸底,逐个登记建立档案,做到底数清晰,便于源头管理,及时准确掌握社会市面用文制作单位信息,为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组织牌匾制作企业和个人进行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条例》和《办法》的学习,各制作企业与蒙语办通过邮箱、电话等联系的方式,为广大制作企业提供蒙古语言文字使用审核工作,从源头上治理和规范了社会市面用文,切实加强呼伦贝尔市社会市面用文蒙汉文两种文字并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