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市树立“四种意识”稳步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29.02.2016  11:22

  为着力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扎兰屯市牢固树立“四种意识”,着力回应群众诉求,真正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贯穿到每一项执法工作、每一个执法环节中,努力打造新时期公安交警新形象。

  一是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扎兰屯市交警大队在全体民警中深入开展宗旨意识、群众观念和群众路线教育,使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到“以人为本”是深化人性化执法的核心,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就是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要始终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作为永恒的追求,进一步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以一流的工作态度,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二是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扎兰屯市交警大队以正在开展的专项行动为契机,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加强对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以及大货车长期占用超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及时处理和消除路面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全面促进和谐警民关系的建立。

  三是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在日常执勤执法中,交警大队要求民警积极为过往司乘人员排忧解难,尽可能解决在过境中发生的实际困难。对群众咨询业务、来人来访,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同时,要求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做到“服务零距离、语言零距离、办案零差错、时限零拖延”,以真情、真诚服务群众。通过解决发生在群众身上的小事、难事,向群众传达党和政府的温暖,表达人民交警为人民,人民交警爱人民的心声。

  四是牢固树立“形象意识”。交警大队根据上级公安部门要求,合理安排工作,正确把握宣传导向,以从正面宣传交警的先进典型事例为出发点,鼓励民警多写稿、多投稿,以不同的宣传渠道,不同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交警队伍中的先进事例和先进人物,弘扬正气,通过正面宣传,让群众更多的了解交警,让正面宣传更多地展示公安交警新风采。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