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召开
20.07.2015 13:17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7月17日,全市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召开,贯彻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精神,检查梳理我市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承担的改革任务,对全市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军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增强,副市长周明虎、宝音德力格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韩赤锐,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建民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要求部署,市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不断加强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稳妥有序地推进各项改革工作。经重新梳理和整合,最终确定我市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任务共129项,其中司法体制改革95项,社会体制改革34项。
会议要求,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真正把改革装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上带下,带动整个改革顺利推进。要全面把握改革的各项任务,调整完善总台账,各地、各单位要对照总台账将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细化分工实施方案、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谁来改、何时改、改到什么程度。要统筹兼顾,处理好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与依法治市的关系,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关系,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进行差别化试点,使每一项改革都收到预期效果。要承接和落实好中央已出台的改革举措,抓好改革试点,全面完成改革任务。要强化日常调度和责任倒逼,定期对项目牵头单位和各地改革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年底对各地各部门进行对账考核,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各旗县市区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办公室主任、联络员,市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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