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规范外埠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管理

18.09.2015  10:13

由于我市部分外埠开发企业备案时间较长,其资质、项目等各方面变化较大,近日市房产开发建设管理处对全市的外埠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检查。要求2014年1月1日前备案的或未进行备案的外埠开发企业到该处重新进行备案,对存在不规范行为的外埠开发企业提出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企业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情节严重的将清退出我市房地产市场。本次检查旨在规范我市外埠开发企业的经营行为,保护广大购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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