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财政积极落实惠民政策推动社会保障工作

21.04.2015  11:25

          今年一季度,呼市财政局积极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不断加大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和医疗卫生领域投入力度。
            一、社会保障方面
            下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市本级预算资金333万元,按照市四区每人每月565元、旗县区每人每月515元标准,对城市低保对象进行补助,惠及4.2万人;下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市本级预算资金1735.09万元,按照每人每年3644元标准,对农村低保对象进行补助,惠及7.4万人;下达城镇“三无”人员供养市本级预算资金183.61万元,补助标准为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6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月1200元,惠及650人;下达农村“五保”供养市本级预算资金282.25万元,按照集中供养每人每年75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4800元标准对6249名农村“五保”对象进行补助;下达孤儿养育资金397.0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256万元,市本级预算资金141.09万元,按照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8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对全市725名孤儿进行补助;下达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上级补助资金1083万元,按照8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对3.1万名80岁以上低收入老人进行补助;下达“三民”人员市本级预算资金113.19万元,按照在城镇低保补贴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标准,对1135名“三民”人员进行补助;下达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上级补助资金13655万元,按照每人每年280元补助标准,对参保城镇居民进行补贴,共惠及53.5万人;拨付元旦、春节期间慰问市本级预算资金155.5万元,用于春节期间慰问部队和军属;拨付元旦、春节期间慰问经费市本级预算资金207.06万元,其中,慰问部队和军属155.5万元,慰问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敬老院51.56万元,对我市12万名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进行慰问,对41所敬老院所需经费进行补助,使部队、军属及困难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二、养老保险方面
            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11039.1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9561万元,市本级预算资金1478.16万元,对城乡参保居民进行财政补贴,共惠及16.7万人。
            三、医疗卫生保障方面
            下达城乡医疗救助上级补助资金2668万元,按照普通住院最高救助5万元,重特大疾病最高救助10万元标准对我市低收入救助对象进行补助,惠及12.5万人。  
“神经谷粒”网络成功记录大脑活动
  大部分现有脑机接口系统只能使用一到两个传感器进新华网
饲草增产增效有了新办法
  “饲草高效栽培技术选择优良饲草品种,新华网
把电池“织”进衣服里
  身上穿的衣服就可以给手机无线充电,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