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三举措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

01.12.2015  12:23

十二五”以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贸民品企业贷款优惠政策,把民贸民品企业优惠政策的落实作为促进民族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扩大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政策惠及面,有力推动了全市民族经济的蓬勃发展。

一是积极为企业争取各类发展资金。“十二五”期间,为2家国家定点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争取优惠利率贷款7600万元,为企业减轻利息负担165万元,为4家民贸民品企业争取民族贸易企业网点建设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130万,争取生产补助专项资金105万元,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使国家民品民贸优惠贷款政策得到较好地贯彻落实。

二是积极宣传民贸民品生产企业优惠政策。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各项民贸民品企业生产优惠政策及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积极帮助5家国家“十二五”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31家自治区级民贸民品生产企业掌握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千方百计为民贸民品企业协调解决融资难等问题。

三是市民委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乌兰察布市中心支行对国家和自治区认定民贸民品企业和农业银行等7家金融机构进行了政策、业务培训并分别颁发了牌匾,通过培训和对接,使金融机构掌握了民贸民品企业规模及生产经营状况,民贸民品企业进一步掌握了国家扶持政策和贷款程序,为有效落实民贸民品企业优惠政策创造了条件。

近年来,全市民贸民品企业发展不断壮大,极大地带动了当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通过积极引导,企业在资助少数民族特困学生、吸纳少数民族劳动就业等多种方式回馈社会,在带动各族群众致富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地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