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五项措施促进地方农业技术规范制修订工作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完善乌兰察布市农业标准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乌兰察布市质监部门大力推进和实施农业技术规范制定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市政府出台《乌兰察布市推进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明确标准制修订任务。市政府印发《乌兰察布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乌政发〔2016〕10号),将“科技成果上升为技术标准的”列入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范围,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市政府将标准化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推进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乌兰察布市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标准制定单位给予奖励。市政府专门划拨农业部门工作经费用于制修订农业技术规范。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市质监局和农牧业局分别作为标准化主管部门和农牧业生产主管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协调配合。在完成日常工作之余,挤兑时间,组织专家召开9次审定会,加班加点,保质保量完成审定工作。
三是严格标准制定程序。标准撰写之初,编写单位专家和技术人员广泛调研、查阅大量资料,并与多年从业人员交流和讨论;形成初稿后,系统内部人员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上审定会,由专家提出审定意见;发布前,审定稿下发各旗县农牧业局、相关企业、合作社等单位,广泛征求意见。最后,综合各方意见,修改无误后,方由市质监局正式发布,并报自治区质监局备案。
四是推进农业技术规范的升级转化。市质监局在已发布实施的乌兰察布市农业技术规范中,筛选适宜在全区范围内推广且实用价值较高的15项农业技术规范申报自治区地方标准。
五是强化技术规范的宣传和利用。市农牧业局现已印制了蔬菜、牧草、水产、畜牧等4个汇编分册,及时发送到农牧民手中和基层科技人员手中。
截止目前,共审定通过49项农业技术规范,并以乌兰察布市地方标准发布实施,有效推进了农业标准化生产。下一步,市质监局联合市农牧业局继续认真抓好此项工作,将完成20多项农业技术规范的审定发布工作,以保证我市农业生产的需要。
(赵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