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5.11.2014  13:55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4年11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15年1月26日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建议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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